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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师在线

来源:求职简历网时间:2023-12-03 00:25:46编辑:皮带君
取消时间

2016年6月1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会议决定,在此前已取消5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招标师等47个事项。[1]

2016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公布了第六批取消的47项职业资格。其中,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中包括招标师[2]。

管理办法

2013年3月4日颁布《关于印发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19号),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在总结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基础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原人事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63号)同时废止[3]。

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3年;

(三)取得含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年;

(六)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上述学历或者学位的,其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2年。

报名时间

招标师收尾考试定于2018年11月17、18日,截至2017年合格科目仍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报名参加考试,本次考试结束后,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人员,按照《招标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3〕19号)颁发原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可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凭证。

考试信息时间

2018年度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11月17、18日(收尾考试)

2016年度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11月12、13日

2015年度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11月7、8日

2014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时间:11月1、2日

2013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时间:10月19、20日

2012年度招标师考试时间:10月20、21日

2011年招标师考试时间为:10月29、30日

2010年招标师考试时间为:6月19、20日

2009年为第一年考试,其考试时间为:2009年10月31日--11月1日

流程

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及相关材料,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查合格后,核发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科目

2015年新考试科目

原考试科目

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

招标采购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

招标采购专业实务

招标采购专业实务

招标

采购合同管理

招标采购案例分析

特别说明:

在2013年,已按照原人事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规定的科目要求参加考试,且部分科目合格的人员,在2014年度可继续按照原科目要求参加其他剩余科目的考试。在2014年,仍未取得招标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在2015年按照本办法第三条规定和要求参加4个新科目的考试。

单科考试时间

招标师资格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和招标采购项目管理2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招标采购专业实务和招标采购合同管理2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

证书发放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的,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制,中国招标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人员,在考完3个月携带本人免冠照片和相关证件及证明原件到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后方能领取证书。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当年全部科目成绩无效,不得颁发合格证书。

培训

面授培训--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推荐了48家培训机构,作为面授培训指定机构。

网络培训--中国招标师在线网络课程培训,为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推荐的唯一一家网络培训官方平台。

考试论坛--中国招标投标协会论坛(有专家解答问题),中国招标师在线论坛(有特聘答疑专家解答问题)

考试用书

全国招标师职业考试考试

招标师考试教材包括了《全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大纲》、《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招标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采购专业实务》、《招标采购合同管理》,共一个大纲、四门考试用书。

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举例:海南省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和《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125元;主观题《招标采购专业实务》和《招标采购案例分析》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145元。根据《关于非税收入实行银行卡刷卡缴款的通知》(琼财非税〔2007〕1773号)精神,考试费用需通过银行卡刷卡的方式收取,不再受理现金缴纳考试费用。

制度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关于做好2009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为滚动考试,滚动周期为两个考试年度,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通知还指出了四科目考试题型、及考试时所需带工具: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和《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两个科目为客观题,

《招标采购专业实务》科目既有客观题,也有主观题;

《招标采购案例分析》为主观题。

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作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免考条件:

符合《暂行规定》中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招标采购项目管理和招标采购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和招标采购专业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一)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高级经济师或者高级工程师职称;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或者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证书的。

周期

2015年开始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可免试相应科目,其考试成绩按2年为一个滚动周期的办法管理。

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凡是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的,由发证机关收回证书,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

考试大纲

第一科目 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

一、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应试人员对招标采购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分析解决招标采购实际问题的专业工作能力。

二、考试内容和要求

1. 招标采购

1.1 采购的目标和原则

1.2 采购的任务

1.3 采购的分类、方式与实施

1.4 招标投标的特性

1.5 招标与采购的关系

1.6 招标与拍卖的区别与联系

1.7 招标采购与合同

1.8 招标采购知识体系

2. 招标投标制度

2.1 招标投标制度的发展

2.2 依法必须招标制度

2.3 招标投标的监督体系

3. 招标采购中的经济学和管理学

3.1 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成本分类及控制

3.2 招标采购中的委托代理关系

3.3 博弈论在招标采购及其合同履行中的应用

3.4 招标采购价格的形成

3.5 招标采购中的资金时间价值

3.6 宏观经济效应和市场失灵相关理论在政府采购中的应用

3.7 公共选择理论在招标采购中的应用

3.8 寻租理论与制止寻租的对策

3.9 招标采购中的质量、数量、时间、价格等管理要素

4. 招标采购主要法律法规

4.1 法律规范的结构和分类,法律的实施,法律责任的分类

4.2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的构成和效力层级

4.3 《招标投标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及基本原则

4.4 《政府采购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及政策

4.5 公共采购的主要国际规制

(1)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

(2)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公共采购示范法》。

5 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5.1民商法

(1)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权利、侵权责任和诉讼时效制度。

(2)公司设立的条件和程序,公司的组织机构,公司的合并、分立、破产、解散与清算。

(3)担保的设定和效力,担保方式的种类和应用。

5.2行政法

(1)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和监督检查。

(2)行政处罚的种类、实施机关、管辖和适用,行政处罚决定及其执行。

(3)《建筑法》中关于建筑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等规定。

(4)《环境保护法》中关于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施工中的环境保护要求。

(5)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安全培训,从业人员的安全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5.3经济法

(1)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垄断行为。

(2)价格形成的基本形式,经营者的价格行为,政府的定价行为,价格监督检查。

(3)产品质量的监督,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及责任。

5.4程序法

(1)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的提出、管辖、受理和决定。

(2)行政诉讼的当事人、管辖、证据,行政诉讼程序,行政诉讼的侵权赔偿责任。

(3)民事诉讼中的两审终审制度,民事诉讼的管辖、证据、程序。

(4)仲裁协议的内容和作用,仲裁的申请和受理,仲裁程序。

第二科目 招标采购项目管理

一、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的考试,检验应试人员应用项目管理相关知识组织实施招标采购项目管理以及配合实施整个项目系统管理的专业工作能力。

二、考试内容和要求

1. 项目与项目管理

1.1 项目及项目管理

(1)项目的基本属性。

(2)项目生命周期的阶段划分。

(3)项目管理行业组织及项目管理知识体系。

1.2 项目干系人

(1)项目干系人分类。

(2)项目经理的作用及能力要求。

1.3 项目目标管理

(1)项目管理目标的制定原则及考核办法。

(2)项目管理方案的作用与内容。

(3)项目动态管理(PDCA)与项目流程管理。

1.4 项目管理组织方式

(1)项目式组织方式及特点。

(2)职能式组织方式及特点。

(3)矩阵式组织方式及特点。

(4)项目管理组织方式的选用。

1.5 项目管理任务的工作内容、工作过程及常用工具

(1)项目范围管理及工作分解结构(WBS)的应用。

(2)项目时间管理及横道图、网络图的应用。

(3)衡量产品与服务质量的基本指标。

(4)项目质量管理及因果分析图、排列图的应用。

(5)项目成本管理及S曲线法的应用。

(6)项目人力资源管理、沟通管理、风险管理、采购管理的相关内容。

(7)项目综合管理及挣值分析方法的应用。

2.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

2.1 工程建设项目分类

(1)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分类。

(2)建设工程施工技术分类及特征。

(3)通用设备技术分类及特征。

2.2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因素

(1)项目生命周期阶段划分。

(2)项目参与方的职责定位。

(3)项目业主方的管理任务。

2.3 工程建设项目组织与管理

(1)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的组织方式。

(2)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模式。

2.4 工程建设项目决策管理

(1)投资决策的分类及决策程序。

(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

(3)财务评价指标计算及应用。

(4)经济评价指标应用。

(5)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

2.5 工程建设项目的专业实施过程

(1)工程勘察设计的阶段性工作任务。

(2)工程施工过程及工作任务。

(3)工程试运行及缺陷责任期的主要工作。

2.6 工程建设项目进度管理

(1)项目进度计划的类型及编制。

(2)项目进度管理任务与管理措施。

2.7 工程建设项目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

(1)项目质量管理的内容与质量管理体系。

(2)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2.8 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与造价管理

(1)项目投资构成与全过程管理程序。

(2)工程造价的计算与控制。

2.9 工程建设项目风险管理

(1)风险的分类及特征。

(2)风险管理程序及风险转移方式。

(3)工程保险的种类及其承保范围。

3. 货物生产及贸易管理

3.1 货物生产的过程管理

(1)货物的研发、设计及工艺管理。

(2)货物的生产制造与库存管理。

3.2 货物的质量管理与监督

(1)货物生产的质量标准。

(2)内部质量管理的要求。

(3)外部质量监督的规定与要求。

(4)特种设备及特殊产品的质量监管规定。

3.3 货物贸易的项目化管理

(1)货物贸易管理项目化的发展。

(2)项目化管理的机制要求。

(3)项目的利益相关方分析。

(4)货物贸易项目的阶段构成与管理任务。

(5)货物贸易项目的管理工具及重要方法。

4.服务项目管理

4.1 服务项目的管理过程

(1)服务项目特征及服务合同类型。

(2)服务项目生命周期阶段划分及管理任务。

(3)服务项目计划编制与实施。

(4)服务项目的采购及评审。

4.2 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管理

(1)工程咨询服务的分类及特点。

(2)工程咨询的管理过程。

(3)工程咨询的质量和进度管理。

4.3 投融资服务项目的服务内容及管理

4.4 科技研发与咨询服务项目的服务内容及管理。

5. 招标采购的项目化管理

5.1招标采购的管理过程及任务

(1)招标采购管理的特征及与整体项目管理的关系。

(2)招标采购的管理过程及阶段划分。

(3)招标采购的管理任务。

5.2 招标采购规划阶段的管理

(1)采购需求分析及常用管理工具。

(2)采购目标制定。

(3)采购管理团队组建。

(4)采购项目管理方案及工作计划编制。

5.3 招标采购实施阶段的管理

(1)实施阶段的管理内容及控制点。

(2)实施阶段项目管理工具与技术。

(3)质量及标准化的管理要点。

(4)费用及进度的管理要点。

(5)风险管理的要点。

(6)沟通及信息的管理要点。

5.4 标的物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

(1)合同履行管理的工作内容。

(2)合同履行跟踪的实施要点。

5.5 招标采购实施过程的控制

(1)实施过程的检查范围、内容及方法。

(2)实施过程的管理要素及考核。

(3)政府对招标采购的监管。

5.6 招标采购收尾阶段的管理

(1)收尾阶段的管理任务。

(2)招标采购成果的评估原则、内容及方法。

第三科目 招标采购专业实务

一、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应试人员应用招标采购相关理论、法律知识组织实施工程、货物、服务招标采购业务并分析解决招标采购实际问题专业工作能力。

二、考试内容和要求

1. 招标采购

1.1 招标投标的原则及其应用

1.2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范围和规模标准

(1)工程建设项目。

(2)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

(3)政府采购项目。

1.3 招标的分类

(1)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

(2)国内招标与国际招标。

(3)自行招标与委托招标。

(4)集中招标与分散招标。

(5)纸质招标与电子招标。

1.4 招标投标当事人

(1)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分类及基本要求。

(2)招标代理机构的分类、资格条件及业务范围。

(3)评标专家的资格条件及权利义务。

1.5 招标投标的基本程序及其工作要点

1.6 招标投标的监督和自律

(1)行政监督原则、内容、方式及职责分工。

(2)招标投标行业及主体自律。

2. 招标方案

2.1 招标项目的特征和需求分析

(1)工程施工招标项目。

(2)货物招标项目。

(3)特许经营项目融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标项目。

2.2招标方案的内容和编制要求

(1)工程施工招标项目。

(2)货物招标项目。

(3)特许经营项目融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标项目。

3. 资格审查

3.1 资格审查方法、特点及适用范围

3.2 投标资格要素

(1)投标人资格的一般规定。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及其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的主要分类标准和规定。

(3)货物生产、销售的主要许可规定。

(4)投标资格要素的设置。

(5)投标的禁止性规定。

3.3 招标公告和发布媒体的规定

3.4 资格预审文件编制

(1)资格预审公告的内容及其发布的媒体。

(2)资格预审的评审办法、特点及适用范围。

3.5 资格预审的评审程序

(1)资格预审的评审主体。

(2)资格预审的评审程序。

4. 招标文件

4.1 招标投标要素特性

(1)招标投标程序要素。

(2)招标文件组成要素。

4.2 招标文件的内容、格式和编制要求

(1)工程总承包、施工招标文件。

(2)货物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文件。

(3)特许经营项目融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招标文件。

(4)标准文本的应用。

4.3评标方法的分类和应用

(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种类、评审因素及标准。

(2)综合评估法的种类、评审因素及标准。

5. 投标

5.1 投标技术与报价方案的准备、分析、决策和响应

5.2 工程、货物、服务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和格式

5.3 投标文件的签署、装订、密封、递交和撤回

6. 开标、评标和中标

6.1 开标程序

(1)投标文件的接收。

(2)唱标和确认。

6.2 评标程序

(1)评标委员会组建及其评标专家的确定。

(2)工程、货物、服务项目的商务、技术及价格的评审程序。

(3)特许经营项目融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的评审要点。

(4)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的评审特点。

(5)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

(6)评标报告的主要内容。

6.3 中标和签约

(1)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2)确定中标人的原则和中标结果公告。

(3)中标通知书的内容。

(4)订立合同的要求。

7. 世行和亚行贷款项目招标

7.1 国际竞争性招标、有限国际招标、国内竞争性招标等采购方式、程序及实施要点

7.2 咨询顾问的选择方式、程序及实施要点

7.3 世行和亚行贷款项目招标与国内招标的区别

8. 政府采购和非招标采购方式

8.1 政府采购

(1)政府采购的范围、特点及程序。

(2)政府采购方式及其适用范围。

(3)政府采购招标货物及服务与工程招标的主要区别。

(4)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和单一来源等非招标采购方式的实施程序。

8.2 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和单一来源等非招标采购方式在非政府采购项目中的应用

9. 集中采购与电子招标

9.1 集中采购

(1)集中采购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2)集中采购的方式和实施要点。

9.2 电子招标投标

(1)电子招标的特性和市场信息共享的作用。

(2)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监督平台的定位及其关系。

(3)电子招标与纸质招标操作规则的主要差别。

9.3 电子竞价采购方式的程序、特点及应用

10. 法律救济和责任

10.1 法律救济方式及应用

(1)异议、质疑和投诉的区别。

(2)异议和质疑的提出和处理。

(3)投诉的提出和处理。

10.2 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及其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

第四科目 招标采购合同管理

一、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应试人员应用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相关理论与方法解决工程、货物、服务招标采购合同管理实际问题的专业工作能力。

二、考试内容和要求

1. 招标采购合同管理

1.1招标采购合同的种类和用途

(1)一般合同的特点和分类。

(2)工程合同的种类和特点。

(3)货物采购合同的种类和特点。

(4)服务合同的种类和特点。

1.2 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的主要任务、目标和要求

1.3招标师在合同管理中定位和作用

(1)招标师管理合同的主要任务、目标和作用。

(2)招标师管理合同的专业技能。

2. 招标采购合同管理法律运用

2.1招标采购合同的基本法理

2.2招标采购合同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

(1)主要合同法律法规。

(2)招标采购法律法规。

2.3合同订立与效力

(1)要约和承诺。

(2)合同成立和生效条件。

(3)招标采购合同成立、生效的特殊规则。

(4)合同效力状态及其判定条件。

2.4合同履行与变更

(1)合同履行原则及抗辩权。

(2)合同变更。招标采购合同的变更限制。

2.5合同转让、解除和终止

(1)合同的权利转让、义务转让、概括转让。招标采购合同转让的限制。

(2)合同终止方式。招标采购合同的解除。

2.6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2)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

3. 招标采购合同管理实务

3.1招标采购合同管理方法及其适用

3.2 招标采购合同规划的主要内容、方法、作用和步骤

3.3 招标采购合同的起草、签订、交底、履行、收尾、跟踪等全过程管理要点

4.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4.1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起草、条款设置及合同管理要点

(1)勘察设计的主要内容和勘察设计合同应用特点。

(2)勘察设计合同的条款设置。

(3)勘察设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管理。

4.2工程施工合同起草、条款设置及合同管理要点

(1)工程施工合同种类和应用特点。

(2)工程施工合同工作范围、工期、质量、价格、变更、竣工结算、索赔、违约等条款设置。

(3)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管理。

4.3工程总承包合同起草、条款设置及合同管理要点

(1)工程总承包合同种类和应用特点。

(2)工程总承包合同工作范围、发包人要求、设计文件与变更、合同价格与支付、竣工试验和验收、违约、索赔等条款设置。

(3)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管理。

4.4 工程分包合同起草、条款设置及合同管理要点

(1)工程分包合同种类和应用特点

(2)工程分包合同工作范围、与总包合同的衔接、合同价格与支付、完工验收、索赔、合同解除等条款设置。

(3)工程分包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管理。

5. 国内货物买卖合同管理

5.1 国内货物买卖合同的特点和主要内容

(1)国内货物买卖合同的应用特点。

(2)国内货物买卖合同当事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3)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和风险责任负担及孳息归属。

5.2国内货物买卖合同订立及合同管理要点

(1)国内货物买卖合同重点条款及设置。

(2)一般国内货物买卖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管理。

(3)招标采购国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管理。

6.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管理

6.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应用特点

6.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相关惯例

(1)贸易术语的作用、分类及其选用;各类贸易术语在交付、风险、主要责任和费用及适用的运输方式等方面的含义及区分。

(2)国际货物运输方式的特点、运输单据的类别及作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保障的风险损失及费用。

(3)国际货物贸易支付方式的分类以及信用证的特点、类别及支付流程。

6.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订立与合同管理要点

(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重点条款及设置。

(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管理。

7. 服务合同管理

7.1招标代理合同应用特点及合同管理要点

(1)招标代理合同条款设置。

(2)招标代理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管理。

7.2工程监理合同应用特点、主要条款设置及合同管理要点

7.3工程咨询合同种类、应用特点以及合同管理要点

(1)项目前期咨询合同主要条款设置。

(2)项目管理咨询合同主要条款设置。

(3)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主要条款设置。

8. 其他合同管理

8.1特许经营合同种类、应用特点、主要条款及合同管理要点

8.2担保合同的种类、应用特点。工程担保方式

8.3保险合同的种类、应用特点。工程保险主要内容

8.4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应用特点、主要条款设置

9. 合同争议解决管理

9.1合同争议的成因、类型、内容、解决原则和解决方式

9.2合同和解的特点以及促成和解的方法

9.3合同调解的特点、分类以及调解条款的约定

9.4合同仲裁的特点、适用范围以及仲裁条款的拟定

9.5民事诉讼的特点、适用范围以及诉讼管辖条款的拟定

考试样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选错不得分)

[示例1]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所有项目招标人必须在招标前完成的工作是( )

A.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B.申请核准招标方案

C.编制完成招标文件

D.落实招标项目资金

答案:D

[示例2]

某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500万元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一批技术复杂的成套设备。下列关于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中,正确的是( )。

A.采购人代表1人,经济、技术专家4人

B.采购人代表2人,经济、技术专家5人

C.采购人代表1人,采购代理机构代表1人,经济、技术专家5人

D.采购人代表2人,采购代理机构代表1人,经济、技术专家6人

答案:B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示例]

某公路工程项目总投资1.5亿元,原计划分3个标段进行招标,因工期紧张实际划分6个标段同时招标,可能造成的影响有( )。

A.降低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B.吸引更多中小型企业投标

C.发挥大型施工机械使用效率

D.增加招标人管理合同的工作量

E.增加中标人的获利空间

答案:A、B、D

三、问答题

[示例]

某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施工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评标方法为综合评估法;合同计价类型为单价合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列有“专业工程暂估价”500万元。

某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了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修改函。该投标文件的投标函报价为9000万元,投标报价修改函载明:将投标报价9000万元降低5%,即调整为8550万元。但没有修改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相应报价。招标人最终确定该投标人为中标人,且该中标人有能力实施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专业工程。

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认为签约合同价应为8550万元,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475万元。招标人认为签约合同价应为8550万元,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500万元不变。

[问题]

1.就签约合同价中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的争议,招标人和中标人的意见哪个正确?简述理由。

2.为避免类似争议,提出招标文件和评标工作的改进建议。

3.暂估价专业工程未经招标能否直接由中标人自行施工完成?简述理由。

[解答]

1.招标人的意见正确。

理由:招标文件规定的“专业工程暂估价500万元”不属于竞争报价范围,投标人只能响应,无权更改,其25万元降价额应该在其他报价项中抵扣。

2.招标文件和评标改进意见:

招标文件应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单价。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应让投标人作澄清说明,以免签约中发生争议。

3.本暂估价专业工程不能由总承包人自行建设。

理由: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500万元暂估价专业工程,各投标人没有经过竞争报价,实际上仍由招标人控制。且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超过了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需要对该专业工程进行招标后确定分包人。

四、计算题

[示例]

某货物招标项目的两个投标人报价的货款支付进度如下表:

单位:万元

1月末2月末3月末4月末5月末6月末合计投标人甲5001001001001001001000投标人乙5005001000

假定按月计算复利,月利率为1%,则现值系数表如下:

现值系数表

n3456(F/P,1%,n)1.0301.0411.0511.062(P/F,1%,n)0.9710.9610.9510.942(P/A,1%,n)2.9413.9024.8535.795

[问题]

如果采购合同于第1个月初生效,且按照合同支付进度付款,按假定利率条件分别计算甲、乙两个投标人合同生效时的价款现值。

[答案]

投标人甲的现值:P=(万元)

投标人乙的现值:P=(万元)

五、案例分析

[示例]

[背景] 某依法必须招标的大型公路工程项目于2012年8月开始设计招标。共6家投标人按期提交了投标文件。开标后,招标人组建了由1名招标人代表和6名从当地省政府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的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招标人代表为招标单位基建办副主任何某,主管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已有7年,中专文秘学历,中级职称。

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准备工作时,认为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符合大型公路工程设计评标特点。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调整了明显不符合设计评标特点的评审因素及其分值,以便为招标人选择设计方案最优的中标人。

为节省时间,提高效率,同时考虑到专业水平,评标委员会决定:每位评标专家分别负责一份投标文件的评审,其中何某主要负责分数核算和资格条件审查。

评标活动进行到一半时,评标专家B发现某投标文件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其弟,于是提出回避申请,要求招标人更换评标专家。招标人为了节约时间,直接邀请了某一具备评标专家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M入场评审。M到达评标室时,时间已经很晚。出于对专家B人品和能力的信任,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M直接沿用了专家B的评审结果。

评审完毕后,专家A对专家C负责评审的投标文件提出疑义,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经过协商,评标委员会决定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该份投标文件进行复核,3名专家提出当天已无法完成工作,建议延长一天评审工作。何某由于第二天还有重要会议,坚持要求评标必须按计划在当天完成。当天19时评标工作结束。

[问题]

1.何某能否作为招标人评标代表?简要说明理由。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准备阶段调整评标办法的做法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3.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分工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4.专家B回避后,招标人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程序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5.专家M的评审结果是否有效?简要说明理由。

6.专家A拒绝签字是否会影响评标报告的效力?简要说明理由。

7.何某坚持要求评标必须按计划在当天完成是否合适?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1.何某可以作为招标人评标代表。何某已任职公路工程管理7年,熟悉相关业务。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准备阶段调整评标办法的做法不合法。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因此,开标前制定和调整评标办法的做法不合法。

3.评标分工不可取。评标专家可以按专业特长分工评审各投标文件,并独立提出评审意见,然后按照评标规则形成评标委员会集体的评标结论。决不能让某评标专家单独评审某投标文件,并作为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招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内的权利应与其他评标专家相同。

4.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程序不正确。根据相关法规规定,一般项目评标委员会的专家应当在依法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5.专家M的评审结果无效。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被更换专家B的评审结果无效,更换后的专家M需要自行独立评审。

6.专家A拒绝签字不会影响评标报告效力。专家对结果有不同意见,应在评标报告中注明,如果拒绝签署且不书面说明理由,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7.何某坚持评标必须在当天完成的要求不合适。因为三分之一以上的评委会成员要求延长评标时间的,招标人应当延长。

后续事宜

人事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对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根据《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取得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首次登记后,每3年进行再登记。再登记的受理期限为上一次登记有效期满前3个月,至登记有效期满后3个月。超过登记或在登记受理期限的,不予登记。

通过率

首次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已顺利结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正式下发《关于2009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4个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陆续公布考试成绩。协会现将各地考试通过情况统计如下:

序号地区应考人数四科一次通过人数数量 排序四科一次通过比率百分比 排序1北京34771393140.06%22天津7561681722.22%133河北12283061224.92%94山西18523081116.63%225内蒙90790259.92%306辽宁11972221618.55%17

2009年招标师全国平均通过率为25.1%

2010年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4个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年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共有61307人报名,实际应考人数44353人,应考比例72.35%。合格人数为8455人,通过率19.06%。其中,《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通过率约为11.35%;《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通过率约为38.17%;《招标采购专业实务》通过率约为22.87%;《招标采购案例分析》通过率约为36.93%。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陆续公布考试成绩。现将各地考试通过情况统计如下:

地区应考人数四科合格人数排序合格率排序北京58591011117.26%2天津13191522011.52%19河北1898318816.75%3山西20612831113.73%13内蒙1383133239.62%24

来自:中国招投标协会

2011年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共有46419人报名,实际参考人数31703人,参考比例68.30%。合格人数4894人,通过率15.44%。其中,《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通过率53.35%;《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通过率25.96%;《招标采购专业实务》通过率20.23%;《招标采购案例分析》通过率19.45%。

地区

报考人数

四科合格人数

合格率

数量

排序

百分比

排序

北京市4704744123.332天津市953931713.5014河北省1545193917.808山西省16961661113.7413

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秘书处

2012年

招标师考试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合格标准

试卷满分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均为72分均为120分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招标采购专业实务均为60分均为100分招标采购案例分析

2012年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试卷评判工作已经全部完成,考试成绩已陆续在各地人事考试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网站公布。人社部办公厅下发《关于2012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115号),确定2012年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四科科目合格标准均为每科试卷总分的60%,即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均为72分合格,招标采购专业实务、招标采购案例分析均为60分合格。

2012年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共有51895人报名,实际应考35013人,应考率67.47%,考试合格人数为3977人,通过率11.36%。其中,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通过率为18.29%,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通过率为20.59%,招标采购专业实务通过率为20.17%,招标采购案例分析通过率为21.64%。

现将各地考试通过情况统计如下:

地区报考人数四科合格人数合格率数量排序百分比排序北京4441473117.07%1天津1088781610.20%14河北2191245415.31%3山西2057139109.68%17

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秘书处

职业范围

招标师证书

2010年3月起,江西、吉林、沈阳、山西、北京、上海等地已开始领取招标师证书。

证书封面:

招标师证书封面

十八、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服务管理办法通知及(试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各中央管理企业:

为规范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服务管理工作,加强招标采购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原人事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7〕63号)的规定,我委制定了《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

(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服务管理工作,加强招标采购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7]63号)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招标师,是指通过全国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

第三条 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实行登记服务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是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服务工作的主管部门。中国招标投标协会负责登记服务的具体工作,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登记情况。

第四条取得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

第五条 申请首次登记和再登记的人员应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登录指定的登记服务系统,依照规定的登记内容、流程和要求,完成在线登记手续。

第六条 申请首次登记的人员在填写在线登记信息的同时,应提供本人招投标工作业绩和信誉证明的书面材料。

第七条 申请再登记的人员,应当提供以下信息或书面材料:

(一)按照招标师继续教育办法规定,继续教育考核合格的证明;

(二)前次登记3年来的工作业绩和信誉情况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前次登记内容的变更信息及必要的书面证明材料。

招标师继续教育办法由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另行制定,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发布。

第八条 申请人登记信息和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应及时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必要时,申请人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第九条[3]负责组织审核申请人的登记信息。首次登记信息审核合格的,向申请人颁发《中国招标师电子登记证书》。审核不合格的,应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再登记人员信息审核合格的,在《中国招标师电子登记证书》中注明“再登记合格”。审核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 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登记;已经登记的,应取消登记,收回《中国招标师电子登记证书》:

(一)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电子登记证书的;

(二)私自涂改、出借、出租和转让电子登记证书的;

(三)在登记中提供虚假信息,拒绝改正的;

(四)其他不宜登记的情形。

第十一条 取得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登记,并将取消登记情况通知发证机构,由发证机构收回其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

第十二条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应通过网站和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登记合格的招标师基本信息,建立招标师信用档案,并为用人单位提供取得招标师职业水平证书人员信息查询的服务。

第十三条 鼓励依法设立的招标代理机构、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单位,以及其他有关企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优先聘任获得《中国招标师电子登记证书》的招标师。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能力义务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全面提高招标投标从业人员素质,《规定》对招标师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能力都做了具体要求。

招标师须履行遵法、保密、举报和学习等四个方面的义务:

一是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标准和规范,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服务主体的合法权益,恪守职业道德;

二是要保守在招标采购专业技术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招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事项;

三是在招标采购活动中,发现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应及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如实反映情况;四是要接受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职业素质和招标采购专业技术工作能力。

与此同时,招标师还应具备在提供招标采购及其相关服务时的六项能力,即:

(一)熟悉招标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管理规定,具有较丰富的招标采购专业技术工作经验;

(二)编制、审查招标采购工作计划、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合同文本、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采购公告,组织进行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三)组织进行投标资格审查、开标和评标活动;

(四)主持招标采购合同、中标合同的谈判,参与签订招标采购相应合同;

(五)开展询价采购工作,组织进行现场勘查、招标采购合同的结算和验收工作;

(六)妥善解决招标活动、合同履行等工作中的争议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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