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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时工作制申请表

来源:求职简历网时间:2024-04-16 20:32:35编辑:皮带君

申请不定时工作制的条件

法律分析: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条件有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工时。法律依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第四条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公务办理

公务办理,狭义上说是指国家党政机关的事务性工作处理,广义上说是指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的事务性工作处理。公务 :即公事,关于公家或集体的事务。 狭义是指国家机关的事务性工作;广义是指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的事务性工作。办理:操办处理。 明·张居正 《请简用阁臣疏》:“诚恐闻见有限,办理不前,或致误事。

不定时工作制申请范围

不定时工作制申请范围主要是:1、国有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指企业领导班子成员);2、非国有企业中事先约定实行年薪制的经营管理人员;3、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司机、秘书;4、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外勤、销售人员;5、实行工作量与工资挂钩的推销、长途运输、押运人员;6、实行工作量与工资挂钩的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7、实行承包经营出租车的驾驶员。【法律依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四条?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目前急需企业实习不定时工作制的申请实施方案、工时管理及工资支付规章制度。越详细越好啊,我将重重回报。

(单位名称)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实施方案(参考件)为了规范本单位工时制度,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依法保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保证生产任务完成,促进用人单位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省、市有关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在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实施期限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实施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单位要向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特殊工时工作制实施的基本情况,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的意见,协商确定是否继续申报审批。二、用人单位情况说明(一)基本情况1.单位性质: ,经济类型: ,注册资金: 。2.经营范围: 。(二)用工情况1.本单位从业人员总数 人,其中签订劳动合同人数 人、使用劳务派遣员工 人,缴纳社会保险人数 人。2.本单位已依法实行劳动合同书面报告制度,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或集体合同制度)和考勤制度,劳动用工规范,劳动考勤记录完整;3.本单位已依法健立工资分配与支付制度,执行国家和《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4.本单位已按规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附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5.本单位已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条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保护的规定。三、实施理由本单位系 (行业简述),部分岗位工种存在下列 情形:A.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季节、自然限制行业,□生产任务不均衡单位,□其他: (岗位职责简述)因工作地点或工作性质需要集中工作集中休息。B. 不定时工作制: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四、适用对象和工时综合计算周期(一)对下列 岗位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1.适用工种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工种: ,现有人数 人;生产辅助岗位,工种: ,现有人数 人;其他工作岗位,工种: ,现有人数 人。2.工时综合计算周期本单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计算周期为□年,□半年,□季,□月,□周。(二)对下列 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1.经营管理岗位,工种: ,现有人数 人;2.外勤岗位,工种: ,现有人数 人;3.运输业仓储运输岗位,工种: ,现有人数 人;4.非生产性值班岗位,工种: ,现有人数 人;5.其他个体工作岗位: ,现有人数 人。五、实施办法本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在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前提下,在依法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依法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具体办法如下:(一)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的安排1.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1)本单位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后将对本方案第三条第二项所述岗位工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2)本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采用以下 方式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A.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年度工作日为250天/年,工作时间为2000个小时/年B.以半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半年度工作日为125天/半年,工作时间为1000个小时/半年C.以季为周期综合计算,季度工作日为62.5天/季,工作时间为500个小时/季D.以月为周期综合计算,月度工作日为20.83天/月,工作时间为166.64个小时/月E.以周为周期综合计算,周工作时间为40个小时/周(3)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将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工会和职工有权监督用人单位的执行情况。(4)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每日连续工作时间最长不超过11小时。职工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总工作时间超过总法定工作时间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5)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职工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单位每月将书面考勤记录与职工核对并由职工签字确认。综合计算周期期满后单位应及时统计每个职工的周期内工作时间,并在10日内将职工本人的工作时间汇总统计清单,与职工核对并由职工签字确认。(6)根据《职工年休假条例》规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职工同样享有带薪年休假。在保证完成生产任务的前提下,由单位与职工协商确定休假时间。2.不定时工作制(1)本单位根据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将对本方案第三条第一项所述岗位工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2)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本单位将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职工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具体的职工劳动定额和考核标准为: (也可以由用人单位制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确定,作为附件一同上报)(3)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4)根据《职工年休假条例》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职工同样享有带薪年休假。在保证完成生产任务的前提下,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确定休假时间。(二)工资待遇本单位在保证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的基础上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依法保护职工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严格按照《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支付劳动报酬:1.关于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1)本单位严格执行《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依法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在综合计算周期期满后及时进行结算,并在次月的发薪日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2)对于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总的工作时间超过总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按不低于职工本人工资150%支付加班工资;(3)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不低于职工本人工资300%支付加班工资。(4)劳动者终止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将以终止或提前解除时间作为结算周期进行结算,按规定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5)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2.关于不定时工作制(1)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实行年薪制,或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高于苏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2)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外勤人员、运输行业的仓储运输人员、非生产性值班人员等实行工作量与工资挂钩的考核制度(可以由用人单位另行制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确定,作为附件一同上报)。用人单位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经协商确定下列 方式确定工资待遇,以保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以后职工工资待遇不受影响。A.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职工工资按基本工资+绩效或提成考核的,基本工资调整为 元/月,职工劳动合同约定基本工资高于本标准的从其约定。B.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职工工资按工作岗位约定的,其岗位工资调整为 元/月,职工劳动合同约定工资高于本标准的从其约定。(3)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三)劳动保护和安全卫生条件措施1. 本单位依法维护职工人格尊严和安全健康、休息休假的权利,禁止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职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2.在气温超过36℃时,原则上按照标准工作时间组织生产,以保证职工有充分的休息时间和睡眠时间;避免高温疲劳作业,杜绝恶性事件发生。并针对工作性质采取下列措施:(1)高温期间露天作业的,在组织职工露天作业时,严格遵守“避中间”措施,即不得在中午12:00至15:00期间组织露天作业,防止中暑事件发生。(2)安排职工从事高温作业的,每天适当缩短2-4小时工作时间;高温作业场所配备30℃以下的休息室,增加工间休息时间与次数,提供必要的降温保健用品(如冰块、茶水、人丹等),确保高温岗位职工的安全与健康。3.对于本单位使用的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措施,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适当缩短未成年工每天工作时间,不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夜班劳动。4. 对有毒有害生产作业岗位的职工实行特殊保护措施,同时保证生产环境能够达到卫生防疫部门的法定标准,符合生产环境达标要求。5.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度的女职工在“三期”内的,依法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不安排其从事夜间劳动。六、本方案须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确定,并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七、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后,用人单位将书面告知有关职工,并在用人单位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通过申报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决议(样稿)本单位于 年 月 日在 召开 届 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应到正式职工代表 名,实到代表 名,超过正式代表的三分之二。全体与会人员认真听取了 草案的情况说明,对《关于申报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决议》进行表决。经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同意 票,不同意 票,弃权 票,同意人数超过应到会职工(代表)半数,《关于申报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决议》获得通过。公示责任单位: 。 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代章)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履行民主程序公示说明(参考件)本单位 ① 已经 ② 讨论确定,并形成 ③ 。 ① 与 ③ 已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显著位置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职工意见如下: 。本单位对公示情况的真实性负责。本单位实施特殊工时工作制方案已按规定履行职工民主程序,特此说明。单位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填写说明: ①填写“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实施方案”。 ② 根据民主程序履行情况填写“职代会”或“职工大会”。 ③填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或“职工大会决议”。×届×次职工(代表)大会情况报告表(样表)单位名称经济类型法人代表工会主席联系电话职工代表情 况1.职工总数 名,代表总数 名,其中:中高级管理人员 名,劳务派遣职工代表 名。2.本次会议应到会代表 名,实到会代表 名。会议准备情 况大会讨论审议的文件于 月 日(提前 天)发给职工代表会议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会议主要议 程1.本单位 岗位工种共计 名职工拟向劳动行政部门申报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大会决议表决情况决议内容同意票不同意票弃权票1.2.3.本级工会意 见在会前(是/否)向上级工会报告。 (盖章) 年 月 日上级工会意 见你单位报告于×年×月×日收悉。经审核,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不符合)《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盖章) 年 月 日填表人: 填表日期:实 行 特 殊 工 时 工 作 制 职 工 名 册(样表)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序号姓 名性别工 作 岗 位社会保险号码工时类型职工签名备 注注:如有人员变动,请在一个月内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备案。

不定时工作制申请

《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第三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条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第五条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第六条 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七条 中央直属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经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审批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不定时工作制申请怎么做?

申报时只需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内容包括:1、申请执行何种工时工作制度;2、执行该工时工作制度的理由;3、执行该工时工作制度的工种、岗位。因你在来信中未说明你单位的性质,请对照上述规定判断你单位应向哪一级劳动保障局提出申请。\x0d\x0a可否约定仅在出差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x0d\x0a  不可约定出差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非出差上班期间实行标准工作制。因为相关法规仅允许对不同员工实行不同的工时制,不允许针对一个职工实行两个以上的工时制。\x0d\x0a不定时工作制员工是否可以不来公司上班加班费计算\x0d\x0a  根据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第十三条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不执行普通用人单位加班工资计算的相关规定。而各地区可以辅以出台适合本地情况的地方法规。


在长春如何办理”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一、在长春市办理“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1.一般情况需提供:《长春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表》(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2.一般情况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二、本事项收费情况:不收费三、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四、办理地址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网点名称:净月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 网点电话:0431-8521353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 网点电话:0431-815012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莲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莲花山度假区泉眼镇雾九路一号 网点电话:0431-81336520 办公时间: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网点电话:0431-85090718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交警队东侧 网点电话:0431-8968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 网点电话:0431-8999163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网点电话:0431-896250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 网点电话:0431-8917796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8428575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政府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长春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办理条件是什么?

一、在长春市办理“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1.一般情况需提供:《长春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表》(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2.一般情况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二、本事项收费情况:不收费三、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四、办理地址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网点名称:净月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 网点电话:0431-8521353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 网点电话:0431-815012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莲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莲花山度假区泉眼镇雾九路一号 网点电话:0431-81336520 办公时间: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网点电话:0431-85090718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交警队东侧 网点电话:0431-8968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 网点电话:0431-8999163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网点电话:0431-896250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 网点电话:0431-8917796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8428575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政府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不定时工作制。要劳动部门审批吗?

不定时工作制需要劳动部门审批。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应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行。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需机动作业而采取不确定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综合工时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法律规定包括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平均每天原则上工作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对用人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其向劳动者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并补办审批手续,拒不执行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以及外地企业在京设立的分支机构、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四条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需要审批吗

法律分析:需要。企业对于符合条件的职工,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履行申请报批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不定时工作制是否需要申请

一,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在法律上的规定:(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二,工作时间超时如何处理:工作时间超时可以去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向当地的工会举报、申请劳动仲裁,有争议按程序走,有异议的可以上诉至地方人民法院。不定时工作时间,又称不定时工作制,是指无固定工作时数限制的工时制度。适用于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不受固定工作时间限制的劳动者。如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从事交通运输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等。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又称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以一定时间为周期,集中安排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工时制度。即分别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拓展资料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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