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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典2010

来源:求职简历网时间:2024-04-13 17:47:21编辑:皮带君

中国药典最新版本是哪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简称《中国药典》)是2015年6月5日由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的图书,是由国家药典委员会创作的。《中国药典》分为四部出版:一部收载药材和饮片、植物油脂和提取物、成方制剂和单味制剂等;二部收载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以及放射性药品等;三部收载生物制品;四部收载通则,包括:制剂通则、检验方法、指导原则、标准物质和试液试药相关通则、药用辅料等。2020年7月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正式颁布202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新版《中国药典》于2020年12月30日起正式实施。新版《中国药典》新增品种319种,修订3177种,不再收载10种,品种调整合并4种,共收载品种5911种。

中国药典至今已颁布了几版

法律分析:第一版《中国药典》于1953年颁布,至今国家已经颁布11版药典。《中国药典》是国家药品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药品标准体系的核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三、进展目标 2.《中国药典》 调整为由一部、 二部、三部、四部及其增补本组成,一部为中药(分-上、下两卷), 二部为化学药,三部为生物制品,四部为附录和辅料,每年编制一-版增补本。新增1800~2000个品种,修订2800~3000个品种,收载总数达到6500个左右,增幅43%左右。收载品种实现全部覆盖临床常用药品。临床急重症常用品种、国家差不多药物目录品种及医疗保险目录品种的质控水平得到全面提高,有效降低和操纵药品质量性安全风险,药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中国药典2010版,第一部和第二部如何区别?

中国药典一部是介绍中药标准的,二部是介绍化药标准的,要根据你所查的品种,如纯化水一般是采用第一部的,药智网药典附录可以查到所有附录。《中国药典》分为四部出版:一 部收载药材和饮片、植物油脂和提取物、成方制剂和单味制剂等;二部收载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以及放射性药品等;三部收载生物制品 ;四部收载通则,包括:制剂通则、检验方法、指导原则、标准物质和试液试药相关通则、药用辅料等。2020年7月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正式颁布202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新版《中国药典》将于今年2020年12月30日起正式实施。2015版中国药典和2010版中国药典的区别1、收载品种不同2010年版《药典》收载品种总计4567种。2015年版《药典》收载品种总数达到5608个,比2010年版药典新增1082个。2、分类不同2010年版《药典》分一部、二部和三部,药典一部收载药材和饮片、植物油脂和提取物、成方制剂和单味制剂等,品种共计2165种,其中新增1019种(包括439个饮片标准)、修订634种;药典二部收载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以及药用辅料等,品种共计2271种,其中新增330种、修订1500种;药典三部收载生物制品,品种共计131种,其中新增37种、修订94种。

中国药典中第三部收载的是

中国药典中第三部收载的内容包括:1生物制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2生物制品生产用原材料及辅料质量控制3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及质量控制4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动物细胞基质制备及质量控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第四百四十四条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第六百条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


中国药典一部二部三部四部的内容

法律分析:一部收载药材和饮片、植物油脂和提取物、成方制剂和单味制剂等;二部收载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以及放射性药品等;三部收载生物制品 ;四部收载通则,包括:制剂通则、检验方法、指导原则、标准物质和试液试药相关通则、药用辅料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一部收载药材和饮片、植物油脂和提取物、成方制剂和单味制剂等;二部收载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以及放射性药品等;三部收载生物制品 ;四部收载通则,包括:制剂通则、检验方法、指导原则、标准物质和试液试药相关通则、药用辅料等。

中国药典一部二部三部四部的内容有哪些?

中国药典四部内容是一部为中药,二部为化学药,三部为生物制品,四部为收载通则。药典是一个国家记载药品标准、规格的法典,一般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持编纂、颁布实施,国际性药典则由公认的国际组织或有关国家协商编订。药典是从本草学、药物学以及处方集的编著演化而来,药典的重要特点是它的法定性和体例的规范化,pharmacopoeia是一个国家记载药品标准、规格的法典,一般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持编纂、颁布实施,国际性药典则由公认的国际组织或有关国家协商编订。中国药典的特点由国家药典委员会组织编辑、出版,并由政府颁布、执行,具有法律约束力。药典收载的品种是那些疗效确切、副作用小、质量稳定的常用药品及其制剂,不是所有上市药品均收载于药典中,必须是医疗必需、临床常用、疗效肯定、副作用小、能工业化生产并能有效控制或检验其质量的品种。

简述2015版中国药典共有几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分四部出版,一部为中药;二部为化学药;三部为生物制品;四部为总则。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简称《中国药典》)2015年版,药典包括凡例、正文及附录,是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等均应遵循的法定依据。所有国家药品标准应当符合中国药典凡例及附录的相关要求。新版药典进一步扩大药品品种的收载和修订,共收载品种5608种。一部收载品种2598种,其中新增品种440种。二部收载品种2603种,其中新增品种492种。三部收载品种137种,其中新增品种13种、修订品种105种。首次将上版药典附录整合为通则,并与药用辅料单独成卷作为新版药典四部。四部收载通则总数317个,其中制剂通则38个、检测方法240个、指导原则30个、标准物质和对照品相关通则9个;药用辅料收载270种,其中新增137种、修订97种。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关怀人民的医药卫生保健工作,当年11月卫生部召集在京有关医药专家研讨编纂药典问题。1950年1月卫生部从上海调药学专家孟目的教授负责组建中国药典编纂委员会和处理日常工作的干事会,筹划编制新中国药典。1950年4月在上海召开药典工作座谈会,讨论药典的收载品种原则和建议收载的品种,并根据卫生部指示,提出新中国药典要结合国情,编出一部具有民族化、科学化、大众化的药典。随后,卫生部聘请药典委员49人,分设名词、化学药、制剂、植物药、生物制品、动物药、药理、剂量8个小组,另聘请通讯委员35人,成立了第一届中国药典编纂委员会。卫生部部长李德全任主任委员。1951年4月24日至28日在北京召开第一届中国药典编纂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对药典的名称、收载品种、专用名词、度量衡问题以及格式排列等作出决定。干事会根据全会讨论的意见,对药典草案进行修订,草案于1952年底报卫生部核转政务院文教委员会批准后,第一部《中国药典》1953年版由卫生部编印发行。1953年,版药典共收载药品 531种,其中化学药 215种,植物药与油脂类 65种,动物药13种,抗生素2种,生物制品25种,各类制剂211种。药典出版后,于1957年出版《中国药典》1953年版第一增补本。1955年,卫生部成立第二届药典委员会,聘请委员49人,通讯委员68人,但这届委员会因故未能进行工作。1957年成立第三届药典委员会,聘请委员80人,药学专家汤腾汉教授为这届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设通讯委员),同年7月28日至8月5日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卫生部李德全部长作了药典工作报告,特别指出第一版中国药典没有收载广大人民习用的中药,是个很大的缺陷。会议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通过了制订药典的原则,讨论了药典的性质和作用,并修改了委员会章程,会议一致认为应把合乎条件的中药收载到药典中。8月27日卫生部批准委员会分设药理与医学、化学药品、药剂、生化药品、生药、生物制品六个专门委员会及名词小组,药典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日常工作机构改称秘书室。1958年,经常务委员会研究并经卫生部批准,增聘中医专家8人、中药专家3人组成中医药专门委员会,组织有关省市的中医药专家,根据传统中医药的理论和经验,起草中药材和中药成方(即中成药)的标准。1959年6月25日至7月5日在北京召开这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主要审议新版药典草稿,并确定收载品种。草稿经修订补充后,分别由各 专门委员会审定,于1962年完成送审稿,报请国务院批准后付印,1965年1月26日卫生部公布《中国药典》1963年版,并发出通知和施行办法。1963年版药典共收载药品1310种,分一、二两部,各有凡例和有关的附录。一部收载中医常用的中药材446种和中药成方制剂197种;二部收载化学药品667种。此外,一部记载药品的"功能与主治",二部增加了药品的"作用与用途"。1966年,由于"文革"动乱影响,药典委员会工作陷于停顿。1972年4月28日国务院批复卫生部"同意恢复药典委员会,四部(卫生部、燃料化 学工业部、商业部、解放军总后卫生部)参加,卫生部牵头"。据此,同年5月31日至6月10日在北京召开了编制国家新药典工作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全国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的药品检验、药政管理以及有关单位代表共88人。这次会议着重讨论了编制药典的指导思想、方法、任务和要求,交流了工作经验,确定了编 制新药典的方案,并分工落实起草任务。1973年4月,在北京召开第二次全国药典工作会议,讨论制订药典的一些原则要求,以及中西药品的标准样稿和起草说 明书,并根据药材主产地和药品生产情况,调整了起草任务。1979年10月4日卫生部颁布《中国药典》1977年版自1980年1月1日起执行。1977 年版药典共收载药品1925种。一部收载中草药材(包括少数民族药材)、中草药提取物、植物油脂以及一些单味药材制剂等882种,成方制剂(包括少数民族 药成方)270种,共1152种;二部收载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等773种。1979年,由卫生部聘请委员112人组建第四届药典委员会,卫生部部长钱信忠兼任主任委员。同年11月22日至 28日在北京召开这届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会议讨论修改了委员会章程、药品标准工作管理办法及工作计划。委员会分设:中医、中药、医学与药理、化学药、生化药、药剂、抗生素、生物制品、放射性药品及名词10个专业组。由有关专业组分别推荐新药典收载的品种,中医专业组负责审查拟定一部收载的品种范围;医学与药理专业组负责审查拟定二部收载的品种范围;由主产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检验所和有关单位负责起草标准,药典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交叉复核,有 些项目组成专题协作组通过实验研究后起草,标准草案经有关专业组委员并邀请有关药品检验所和药厂的代表讨论审议后报卫生部审批。《中国药典》1985年版 于1985年9月出版。1986年4月1日起执行。该版药典共收载药品1489种。一部收载中药材、植物油脂及单味制剂506种,中药成方207种,共713种;二部收载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等776种。1985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正式执行,该法规定"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标准"。明确"国务 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药品标准为国家药品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药典委员会,负责组织国家药品标准的制定和修订"。进一步确定了药品标准的法定性质和药典委员会的任务。1986年,卫生部根据药典委员会章程聘请委员150人组建第五届药典委员会,由卫生部崔月犁部长兼任主任委员,常设办事机构改为秘书长制。同年 5月5日至8日召开第五届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讨论修订了委员会章程,通过了"七五"期间标准工作设想,确定编制《中国药典》1990年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分别举行中药材、中药成方制剂、化学药、抗生素、生化药及药理等专业会议,安排起草和科研任务。1987年11月出版《中国药典》1985年版增 补本,新增品种23种,修订品种172种,附录21项。1988年10月,第一部英文版《中国药典》1985年版正式出版。同年还出版了药典二部注释选 编。1989年3月,各地起草的1990年版药典标准初稿基本完成,药典委员会常设机构开始组织审稿和编辑加工。同年12月在北京举行药典委员会主任委 员、副主任委员和各专业组长扩大会议进行审议,报卫生部批准后付印。1990年12月3日卫生部颁布《中国药典》1990年版自1991年7月1日起执行。这版药典分一、二两部,共收载品种1751种。一部收载784种,其中中药材、植物油脂等509种,中药成方及单味制剂275种;二部收载化学 药品、生物制品等967种。与1985年版药典收载品种相比,一部新增80种,二部新增213种(含1985年版药典一部移入5种);删去25种(一部3种,二部22种);对药品名称,根据实际情况作了适当修订。药典二部品种项下规定的"作用与用途"和"用法与用量",分别改为"类别"和"剂量",另组织编著《临床用药须知》一书,以指导临床用药。有关品种的红外光吸收图谱,收入《药品红外光谱集》另行出版,该版药典附录内不再刊印。1991年,组建第六届药典委员会,由卫生部聘请委员共168人,卫生部陈敏章部长兼任主任委员。同年5月16日至18日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讨论通过了委员会的章程和编制《中国药典》1995年版设计方案,并成立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专家共11人组成的常务委员会。分设13个专业组, 即:中医专业组、中药材专业组、中成药专业组、西医专业组、药理专业组、化学药专业一组、化学药专业二组、化学药专业三组、抗生素专业组、生化药品专业组、生物制品专业组、放射性药品专业组、药品名词专业组。会后,各专业组分别召开专业组委员扩大会议,安排落实全会提出的任务。1993年,《中国药典》1995年版附录初稿发往各地作为起草、修订正文标准的依据。1994年7月各地基本完成了标准的起草任务,由药典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分别组织审稿工作。1994年11月29日提交常务委员会扩大会议讨论审议,获得原则通过,报请卫生部审批付印。卫生部批准颁布《中国药 典》1995年版自1996年4月1日起执行。这版药典收载品种共计2375种。一部收载920种,其中中药材、植物油脂等522种,中药成方及单味制剂398种;二部收载1455种,包括 化学药、抗生素、生化药、放射性药品、生物制品及辅料等。一部新增品种142种,二部新增品种499种。二部药品外文名称改用英文名,取消拉丁名;中文名 称只收载药品法定通用名称,不再列副名。编制出版《药品红外光谱集》第一卷(1995年版)。《临床用药须知》一书经修订,随《中国药典》1995年版同时出版,经卫生部批准,其中的"适应证"和"剂量"部分作为药政和生产部门宣传使用和管理药品的依据。这届药典委员会除完成1995年版药典的编制外,还于1992年、1993年先后编制出版《中国药典》1990年版第一、第二增补本,二部注释 和一部注释选编,《中药彩色图集》和《中药薄层色谱彩色图集》以及《中国药品通用名称》等标准方面的配套丛书。《中国药典》1990年版英文版亦于1993年7月出版发行。1996年5月,经卫生部批准,第七届药典委员会成立,由卫生部聘请204位委员组成,其中名誉委员18人,卫生部陈敏章部长兼任主任委员。1998年9月,根据中编办(1998)32号文:卫生部药典委员会更名为国家药典委员会,并成建制划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因管理体制的变化及 1999年3月陈敏章部长逝世,在征得有关领导部门同意后,按照第七届药典委员会章程精神,经1999年12月第七届药典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一致同意调整 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这届委员会设专业委员会共16个,分别为:中医专业委员会、中药第一专业委员会、中药第二专业委员会、中药第三专业委员会、中药第 四专业委员会、医学专业委员会、药品名词专业委员会、附录专业委员会、制剂专业委员会、药理专业委员会、化学药品第一专业委员会、化学药品第二专业委员会、抗生素专业委员会、生化药品专业委员会、放射性药品专业委员会、生物制品专业委员会。1996年召开第七届药典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这届药典委员会提出的"《中国药典》2000年版设计方案",一部确立了"突出特 色,立足提高",二部确立了"赶超与国情相结合,先进与特色相结合"的指导思想。根据这届委员会提出的设计方案,1996年10月起,各专业委员会先后召 开会议,落实设计方案提出的任务并分工进行工作。 1997年底,首先完成了附录与制剂通则的修改,并下发各起草单位征求意见。1998年底药典初稿完成,经进一步征求全国各有关方面的意见,至1999年10月底,先后召开了16个专业委员会审定稿会议。《中国药典》2000年版于 1999年12月经第七届药典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审议通过,报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颁布,于 2000年 1月出版发行,2000年 7月 1日起正式执行。2000年版药典共收载药品 2691种,其中一部收载 992种,二部收载1699种。一、二两部共新增品种399种,修订品种562种。这版药典的附录作了较大幅度的改进和提高,一部新增附录10个,修订附录31个;二部新增附录27个,修订附录32个。二部附录中首次收载了药品标准分析方法验证要求等六项指导原则,对统一、规范药品标准试验方法起指导作用。 现代分析技术在这版药典中得到进一步扩大应用。第七届药典委员会还完成了《中国药典》1995年版一九九七年增补本、一九九八年增补本、《中国药品通用名称》(一九九八年增补本)及《药品红 外光谱集》(第二卷)、《临床用药须知》(第三版)。1997年完成了《中国药典》1995年版英文版。为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第七届药典委员会还决定 《中国药典》2000年版英文版与中文版同步出版。以往几版药典中的"剂量"、"注意"项内容,由于过于简单不能准确反映临床用药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国药典》2000年版设计方案"的提议,这版药典二部取消了这两项,其有关内容移至《中国药典》2000年版《临床用药须知》一书中。2002年10月,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第八届药典委员会成立。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聘请312位委员组成,不再设立名誉委员。原 常务委员会更名为执行委员会,由全体委员大会授权审定《中国药典》及国家药品标准的重大事项。本届委员会设专业委员会共24个。在上一届委员会的基础上, 增设了民族药专业委员会(筹)、微生物专业委员会、药品包装材料与辅料专业委员会;原生物制品专业委员会扩增为血液制品专业委员会、病毒制品专业委员会、 细菌制品专业委员会、体细胞治疗与基因治疗专业委员会、重组制品专业委员会和体外诊断用生物试剂专业委员会。2002年10月召开第八届药典委员会全体大会及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本届药典委员会提出的"《中国药典》2005年版设计方案"。设 计方案明确了坚持继承与发展、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针;确定了"科学、实用、规范"等药典编纂原则;决定将《中国生物制品规程》并入药典,设为药典三部; 并编制首部中成药《临床用药须知》。2002年11月起,各专业委员会先后召开会议,安排设计方案提出的任务并分别进行工作。2003年7月,首先完成了附录草案,并发有关单位征 求意见。2004年初药典附录与品种初稿基本完成,增修订内容陆续在国家药典委员会网站上公示3个月,征求全国各有关方面的意见。6月至8月,各专业委员 会相继召开了审定稿会议。9月,《中国药典》2005年版经过第八届药典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议审议通过,12月报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颁布,于 2005年1月出版发行,2005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本版药典收载的品种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共收载3212种,其中新增525种。药典一部收载品种1147种,其中新增154种、修订453种;药 典二部收载1964种,其中新增327种、修订522种;药典三部收载101种,其中新增44种、修订57种。《中国药典》2000年版收载而本版药典未 收载的品种共有9种;2000年版《中国生物制品规程》及2002年增补本收载而未收载入药典的品种共有123种。本版药典收载的附录,药典一部为98个,其中新增12个、修订48个,删除1个;药典二部为137个,其中新增13个、修订65个、删除1个; 药典三部为140个,其中新增62个、修订78个,删除1个。一、二、三部共同采用的附录分别在各部中予以收载,并进行了协调统一。本版药典在主任委员的积极倡导下,对药品的安全性问题更加重视。药典一部采用原子吸收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增加了有害元素(铅、镉、砷、 汞、铜)测定法,并规定了有害元素的限度;药典一部还增加了中药注射剂安全性检查法应用指导原则。药典二部有126个静脉注射剂增订了不溶性微粒检查,增修订细菌内毒素检查的品种达112种;残留溶剂测定法中引入国际间已协调统一的有关残留溶剂的限度要求,并有24种原料药增订了残留溶剂检查;药典二部还 增加了药品杂质分析指导原则、正电子类和锝[99mTc]放射性药品质量控制指导原则。药典三部增订了逆转录酶活性检查法、人血白蛋白铝残留量测定法等, 牛血清白蛋白残留量及CHO细胞蛋白残留量等检测方法也得到改进。本版药典结合我国医药工业的现状和临床用药的实际情况,将由卫生部颁布的原《澄明度检查细则和判断标准》修订为"可见异物检查法",以加强注射剂等药品的用药安全。本版药典坚持注重环保的一贯性原则,在品种中对苯等有害溶剂,尽可能采用其他溶剂替代。本版药典根据中医辨证施治的理论,对收载的中成药标准项下的【功能主治】进行了科学规范,为准确理解中成药的功能主治及合理用药提供了保证,促进中医药在新时期的健康发展。本版药典三部源于《中国生物制品规程》。自1951年以来,该规程已有六版颁布执行,分别为1951年及1952年修订版、1959年版、 1979年版、1990年版及1993年版(诊断制品类)、1995年版、2000年版及2002年增补版。2002年翻译出版了第一部英文版《中国生物 制品规程》(2000年版)。第八届药典委员会还完成了《中国药典》2000年版2002年增补版、2004年增补版、《中国药品通用名称》(2005年版)及《药品红外光谱集》(第三卷)、《临床用药须知》(中成药第一版、化学药第四版)。2005年,完成了《中国药典》2005年版英文版。为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本届委员会期间,与美国药典委员会联合举办了首届中美药典论坛。2010年版《药典》分一部、二部和三部,收载品种总计4567种,其中新增1386种。药典一部收载药材和饮片、植物油脂和提取物、成方制剂和单味制剂等,品种共计2165种;其中新增1019种(包括439个饮片标准)、修订634种;药典二部收载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以及药用辅料等,品种共计2271种,其中新增330种、修订1500种;药典三部收载生物制品,品种共计131种,其中新增37种、修订94种。2010版药典收载的附录亦有变化,其中药典一部新增14个、修订47个;药典二部新增15个、修订69个;药典三部新增18个、修订39个。一、二、三部共同采用的附录分别在各部中予以收载,并尽可能做到统一协调、求同存异。2015年版《药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10版药典。2010年3月第十届药典委员会组建成立,历时5年完成新版药典编制工作。2015年版《药典》收载品种总数达到5608个,比2010年版药典新增1082个。涵盖了基本药物、医疗保险目录品种和临床常用药品,更加适合于临床用药的需求。而且标准数量有了全面提升,特别是围绕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控制项目,增加了检测项目。《药典》将于2015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科技标准司司长于军介绍,《药典》是国家为保证药品质量可控、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而依法制定的药品法典,是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都必须严格遵守的法定依据,国家药品标准体系的核心。于军表示,2015年版《药典》在历版药典的基础上,坚持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原则,在品种收载、检验方法完善、检测限度设定以及质量控制水平上都有了较大提升,重点加强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控制要求,充分借鉴国际先进质量控制技术和经验,整体提升药典标准水平,全面反映我国当前医药发展和检测技术的水平,集中体现了当前我国药典标准的最新科研成果;将在推动我国药品质量提高、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换代、促进我国医药产业结构调整、提升《药典》权威性和国际影响力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2015年版《药典》收载品种总数达到5608个,比2010年版药典新增1082个。本版《药典》的一个重要变化将一部、二部、三部的附录进行了整合,增设为药典第四部,使得《药典》分类更加清晰明确。"新版《药典》发布后,总局将重点开展新版药典的宣传培训工作。培训工作计划已制定完成,药典委将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药典委员会专家,对新版《药典》在技术要求、质量控制理念等多个方面展开培训,使众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药品检验机构以及其他药典使用单位和人员充分了解和掌握新版《药典》的主要变化和技术要求,确保新版《药典》顺利实施。" 于军强调。主要作用作为我国保证药品质量的法典,本版药典在保持科学性、先进性、规范性和权威性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制约药品质量与安全的突出问题,着力提高药品标准质量控制水平,充分借鉴了国际先进技术和经验,客观反映了中国当前医药工业、临床用药及检验技术的水平,必将在提高药品质量过程中起到积极而重要的作用,并将进一步扩大和提升我国药典在国际上的积极影响。凡中国药典收载的品种,自执行之日起,原收载于历版药典、卫生部颁布药品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新药转正标准和地方标准上升国家标准的同品种药品标准同时废止。药品注册标准不符合中国药典有关要求的,药品生产企业应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出补充申请。对于药品注册标准中收载的检验项目多于中国药典规定的或质量指标高于中国药典要求的,在执行中国药典的基础上,应同时执行原标准的相应项目和指标。中国药典品种项下未收载的制剂规格,其质量标准按中国药典同品种相关要求执行,规格项按原批准证明


2010年版药典一部附录Ⅷ简介

目录 1 拼音 2 附录Ⅷ A电位滴定法与永停滴定法 2.1 仪器装置 2.2 滴定法 2.2.1 电位滴定法 2.2.2 永停滴定法 3 附录Ⅷ B非水溶液滴定法 3.1 非水溶剂的种类 3.1.1 酸性溶剂 3.1.2 堿性溶剂 3.1.3 两性溶剂 3.1.4 惰性溶剂 3.2 第一法 3.3 第二法 1 拼音 2010 nián bǎn yào diǎn fù lù 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附录Ⅷ 2 附录Ⅷ A电位滴定法与永停滴定法 电位滴定法与永停滴定法是容量分析中用以确定终点或选择核对指示剂变色域的方法。选用适当的电极系统可以作氧化还原法、中和法(水溶液或非水溶液)、沉淀法、重氮化法或水分测定法第一法等的终点指示。 电位滴定法选用两支不同的电极。一支为指示电极,其电极电位随溶液中被分析成分的离子浓度的变化而变化;另一支为参比电极,其电极电位固定不变。在到达滴定终点时,因被分析成分的离子浓度急剧变化而引起指示电极的电位突减或突增,此转折点称为突跃点。 永停滴定法采用两支相同的铂电极,当在电极间加一低电压(例如50mV)时,若电极在溶液中极化,则在未到滴定终点时,仅有很小或无电流通过;但当到达终点时,滴定液略有过剩,使电极去极化,溶液中即有电流通过,电流计指针突然偏转,不再回复。反之,若电极由去极化变为极化,则电流计指针从有偏转回到零点,也不再变动。 2.1 仪器装置 电位滴定可用电位滴定仪、酸度计或电位差计,永停滴定可用永停滴定仪或按图示装置。 图 永停滴定装置 电流计的灵敏度除另有规定外,测定水分时用106 A/格,重氮化法用109 A/格。所用电极可按下表选择。 2.2 滴定法 2.2.1 (1)电位滴定法 将盛有供试品溶液的烧杯置电磁搅拌器上,浸入电极,搅拌,并自滴定管中分次滴加滴定液;开始时可每次加入较多的量,搅拌,记录电位;至将近终点前,则应每 次加入少量,搅拌,记录电位;至突跃点已过,仍应继续滴加几次滴定液,并记录电位。 方 法 电极系统 说 明 水溶液氧化还原法 铂-饱和甘汞 铂电极用加有少量三氯化铁的硝酸或用铬酸清洁液浸洗 水溶液中和法 玻璃-饱和甘汞 非水溶液中和法 玻璃-饱和甘汞 饱和甘汞电极套管内装氯化钾的饱和无水甲醇溶液。玻璃电极用过后应立即清洗并浸在水中保存 水溶液银量法 银-玻璃 银电极可用稀硝酸迅速浸洗 银-硝酸钾盐桥-饱和甘汞 -C≡CH中氢置换法 玻璃-硝酸钾盐桥-饱和甘汞 硝酸汞电位滴定法 铂-汞-硫酸亚汞 铂电极可用10%(g/ml)硫代硫酸钠溶液浸泡后用水清洗。 汞-硫酸亚汞电极可用稀硝酸浸泡后用水清洗 永停滴定法 铂-铂 铂电极用加有少量三氯化铁的硝酸或用铬酸清洁液浸洗 滴定终点的确定 终点的确定分为作图法和计算法两种。作图法是以指示电极的电位(E)为纵坐标,以滴定液体积(V)为横坐标,绘制滴定曲线,以滴定曲线的陡然上升或下降部分的中点或曲线的拐点为滴定终点。根据实验得到的E值与相应的V值,依次计算一级微商△E/△V(相邻两次的电位差与相应滴定液体积差之比)和二级微商△2E/△V2(相邻△E/△V值间的差与相应滴定液体积差之比)值,将测定值(E,V)和计算值列表。再将计算值△E/△V或△2E/△V2作为纵坐标,以相应的滴定液体积(V)为横坐标作图,一级微商△E/△V的极值和二级微商△2E/△V2等于零(曲线过零)时对应的体积即为滴定终点。前者称为一阶导数法,终点时的滴定液体积也可由计算求得,即△E/△V达极值时前、后两个滴定液体积读数的平均值;后者称为二阶导数法,终点时的滴定液体积也可采用曲线过零前、后两点坐标的线性内插法计算,即: 式中V0为终点时的滴定液体积; a为曲线过零前的二级微商绝对值; b为曲线过零后的二级微商绝对值; V为a点对应的滴定液体积; △V为由a点至b点所滴加的滴定液体积。由于二阶导数计算法最准确,所以最为常用。采用自动电位滴定仪可方便地获得滴定数据或滴定曲线。 如系供终点时指示剂色调的选择或核对,可在滴定前加入指示剂,观察终点前至终点后的颜色变化,以确定该品种在滴定终点时的指示剂颜色。 2.2.2 (2)永停滴定法 用作重氮化法的终点指示时,调节R1使加于电极上的电压约为50mV。取供试品适量,精密称定,置烧杯中,除另有规定外,可加水40ml与盐酸溶液(1→2)15ml,而后置电磁搅拌器上,搅拌使溶解,再加溴化钾2g,插入铂一铂电极后,将滴定管的尖端插入液面下约2/3处,用亚硝酸钠滴定液(0.1mol/L或0.05mol/L)迅速滴定,随滴随搅拌,至近终点时,将滴定管的尖端提出液面,用少量水淋洗尖端,洗液并入溶液中,继续缓缓滴定,至电流计指针突然偏转,并不再回复,即为滴定终点。 用作水分测定法第一法的终点指示时,可调节R1使电流计的初始电流为5~10/μA,待滴定到电流突增至50~150μA,并持续数分钟不退回,即为滴定终点。 3 附录Ⅷ B非水溶液滴定法 非水溶液滴定法是在非水溶剂中进行滴定的方法。主要用来测定有机堿及其氢卤酸盐、磷酸盐、硫酸盐或有机酸盐,以及有机酸的堿金属盐类药物的含量,也用于测定某些有机弱酸的含量。 3.1 非水溶剂的种类 3.1.1 (1)酸性溶剂 有机弱堿在酸性溶剂中可显著地增强其相对堿度,最常用的酸性溶剂为冰醋酸。 3.1.2 (2)堿性溶剂 有机弱酸在堿性溶剂中可显著地增强其相对酸度,最常用的堿性溶剂为二甲基甲酰胺。 3.1.3 (3)两性溶剂 兼有酸、堿两种性能,最常用的为甲醇。 3.1.4 (4)惰性溶剂 这一类溶剂没有酸、堿性,如苯,三氯甲烷等。 3.2 第一法 除另有规定外,精密称取供试品适量[约消耗高氯酸滴定液(0.1mol/L) 8ml],加冰醋酸10~30ml使溶解,加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指示液1~2滴,用高氯酸滴定液(0.1mol/L)滴定。终点颜色应以电位滴定时的突跃点为准,并将滴定的结果用空白试验校正。 若滴定供试品与标定高氯酸滴定液时的温度差别超过10℃,则应重新标定;若未超过10℃,则可根据下式将高氯酸滴定液的浓度加以校正: 式中 0.0011为冰醋酸的膨胀系数; t0为标定高氯酸滴定液时的温度; t1为滴定供试品对的温度; N0为t0时高氯酸滴定液的浓度; N1为t1时高氯酸滴定液的浓度。 供试品如为氢卤酸盐,应在加入醋酸汞试液3~5ml后,再进行滴定;供试品如为磷酸盐,可以直接滴定;硫酸盐也可直接滴定,但滴定至其成为硫酸氢盐为止;供试品如为硝酸盐时,因硝酸可使指示剂褪色,终点极难观察,遇此情况应以电位滴定法指示终点为宜。 电位滴定时用玻璃电极为指示电极,饱和甘汞电极(玻璃套管内装氯化钾的饱和无水甲醇溶液)为参比电极。 3.3 第二法 除另有规定外,精密称取供试品适量[约消耗堿滴定液(0.1mol/L) 8ml],加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溶剂使溶解,再加规定的指示液1~2滴,用规定的堿滴定液(0.1mol/L)滴定。终点颜色应以电位滴定时的突跃点为准,并将滴定的结果用空白试验校正。 在滴定过程中,应注意防止溶剂和堿滴定液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和水蒸气,以及滴定液中溶剂的挥发。

2010年版药典三部附录Ⅱ简介

目录 1 拼音 2 附录Ⅱ A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仪器的校正和检定 2.1 1.波长 2.2 2.吸光度的准确度 2.3 3.杂散光的检查 3 附录Ⅱ B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3.1 对仪器的一般要求 3.1.1 1.光源 3.1.2 2.原子化器 3.1.3 3.单色器 3.1.4 4.检测系统 3.1.5 5.背景校正系统 3.2 测定法 3.2.1 第一法(标准曲线法) 3.2.2 第二法(标准加入法) 4 附录Ⅱ C 荧光分析法 4.1 测定法 4.2 【注意事项】 5 附录Ⅱ D 火焰光度法 5.1 对仪器的一般要求 5.2 测定法 1 拼音 2010 nián bǎn yào diǎn sān bù fù lù Ⅱ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三部附录Ⅱ 分光光度法 分光光度法是通过测定被测物质在特定波长处或一定波长范围内的吸光度或发光强度,对该物质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的方法。 常用的波长范围为:(1) 200~400nm的紫外光区;(2) 400~760nm的可见光区;(3) 760~2500nm的近红外光区;(4) 2.5~25μm(按波数计为4000~400cm1)的中红外光区。所用仪器为紫外分光光度计、可见分光光度计(或比色计)、红外分光光度计或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为保证测量的精密度和准确度,所用仪器应按照国家汁量检定规程或本附录规定,定期进行校正检定。单色光辐射穿过被测物质溶液时,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被该物质吸收的量与该物质的浓度和液层的厚度(光路长度)成正比,其关系如下式: 式中A为吸光度: T为透光率; E为吸收系数,采用的表示方法是( ),其物理意义为当溶液浓度为1%(g/ml),液层厚度为1cm时的吸光度数值; c为100ml溶液中所含被测物质的重量(按干燥品或无水物计算),g; l为液层厚度, cm。 物质对光的选择性吸收波长,以及相应的吸收系数是该物质的物理常数。当已知某纯物质在一定条件下的吸收系数后,可用同样条件将该供试品配成溶液,测定其吸光度,即可由上式计算出供试品中该物质的含量。在可见光区,除某些物质对光有吸收外,很多物质本身并没有吸收,但可在一定条件下加入显色试剂或经过处理使其显色后再测定,故又称比色分析。 2 附录Ⅱ A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仪器的校正和检定 2.1 1.波长 由于环境因素对机械部分的影响,仪器的波长经常会略有变动,因此除应定期对所用的仪器进行全面校正检定外,还应于测定前校正测定波长。常用汞灯中的较强谱线237.83nm,253.65nm,275.28nm,296.73nm,313.16nm, 334.15nm, 365.02nm, 404.66nm, 435.83nm.546.07nm与576.96nm; 或用仪器中氘灯的486.02nm与656.10nm谱线进行校正;钬玻璃在波长279.4nm,287.5nm, 333.7nm, 360.9nm, 418.5nm, 460.0nm,484.5nm.536.2nm与637.5nm处有尖锐吸收峰,也可作波长校正用,但因来源不同或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有微小的变化,使用时应注意;近年来,常使用高氯酸钬溶液校正双光束仪器,以10%高氯酸溶液为溶剂,配制含氧化钬(Ho2O3) 4%的溶液,该溶液的吸收峰波长为241.13nm,278.10nm, 287.18nm, 333.44nm, 345.47nm, 361.31nm,416.28nm, 451.30nm, 485.29nm, 536.64nm和640.52nm。仪器波长的允许误差为:紫外光区±1nm,500nm附近±2nm。 2.2 2.吸光度的准确度 可用重铬酸钾的硫酸溶液检定.取在120℃干燥至恒重的基准重铬酸钾约60mg,精密称定,用0.005mol/L硫酸溶液溶解并稀释至1000ml,在规定的波长处测定并计算其吸收系数,并与规定的吸收系数比较,应符合表中的规定。 波长/nm 235(最小) 257(最大) 313(最小) 350(最大) 吸收系数( )的规定值 124. 5 144.0 48.6 106.6 吸收系数( )的许可范围 123.0~126.0 142.8~146.2 47.0~50.3 105.5~108.5 2.3 3.杂散光的检查 可按下表所列的试剂和浓度,配制成水溶液,置1cm石英吸收池中,在规定的波长处测定透光率,应符合表中的规定。 试剂 浓度/% (g/ml) 测定用波长/nm 透光率/% 碘化钠 亚硝酸钠 1.00 5.00 220 340 <0.8 <0.8 对溶剂的婆求 含有杂原子的有机溶剂,通常均具有很强的末端吸收。因此,当作溶剂使用时,它们的使用范围均不能小于截止使用波长。例如甲醇、乙醇的截止使用波长为205nm。另外,当溶剂不纯时,也可能增加干扰吸收。因此,在测定供试品前,应先检查所用的溶剂在供试品所用的波长附近是否符合要求,即将溶剂置1cm石英吸收池中,以空气为空白(即空白光路中不置任何物质)测定其吸光度。溶剂和吸收池的吸光度,在220~240nm范围内不得超过0.40,在241~250nm范围内不得超过0.20,在251~300nm范围内不得超过0.10,在300nm以上时不得超过0.05。 测定法 测定时,除另有规定外,应以配制供试品溶液的同批溶剂为空白对照,采用1cm的石英吸收池,在规定的吸收峰波长±2nm以内测试几个点的吸光度,或由仪器在规定波长附近自动扫描测定,以核对供试品的吸收峰波长位置是否正确。除另有规定外,吸收峰波长应在该品种项下规定的波长±2nm以内,并以吸光度最大的波长作为测定波长。一般供试品溶液的吸光度读数,以在0.3~0.7之间为宜。仪器的狭缝波带宽度宜小于供试品吸收带的半高宽度的十分之一,否则测得的吸光度会偏低;狭缝宽度的选择,应以减小狭缝宽度时供试品的吸光度不再增大为准。由于吸收池和溶剂本身可能有空白吸收,因此测定供试品的吸光度后应减去空白读数,或由仪器自动扣除空白读数后再计算含量。 当溶液的pH值对测定结果有影响时,应将供试品溶液的pH值和对照品溶液的pH值调成一致。 1.鉴别和检查 分别按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方法进行。 2.含量测定 一般有以下几种方法。 (1)对照品比较法 按各品种项下的方法,分别配制供试品溶液和对照品溶液,对照品溶液中所含被测成分的量应为供试品溶液中被测成分规定量的100%±10%,所用溶剂也应完全一致,在规定的波长处测定供试品溶液和对照品溶液的吸光度后,按下式计算供试品中被测溶液的浓度: cx(AX/AR)CR 式中cx为供试品溶液的浓度; Ax为供试品溶液的吸光度; CR为对照品溶液的浓度; AR为对照品溶液的吸光度。 (2)吸收系数法 按各品种项下的方法配制供试品溶液,在规定的波长处测定其吸光度,再以该品种在规定条件下的吸收系数计算含量。用本法测定时,吸收系数通常应大于100,并注意仪器的校正和检定。 (3)计算分光光度法 计算分光光度法有多种,使用时应按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方法进行。当吸光度处在吸收曲线的陡然上升或下降的部位测定时,波长的微小变化可能对测定结果造成显著影响,故对照品和供试品的测试条件应尽可能一致。计算分光光度法一般不宜用作含量测定。 (4)比色法 供试品本身在紫外一可见光区没有强吸收,或在紫外光区虽有吸收但为了避免干扰或提高灵敏度,可加入适当的显色剂,使反应产物的最大吸收移至可见光区,这种测定方法称为比色法。 用比色法测定时,由于显色时影响显色深浅的因素较多,应取供试品与对照品或标准品同时操作。除另有规定外,比色法所用的空白系指用同体积的溶剂代替对照品或供试品溶液,然后依次加入等量的相应试剂,并用同样方法处理。在规定的波长处测定对照品和供试品溶液的吸光度后,按上述(1)法计算供试品浓度。 当吸光度和浓度关系不呈良好线性时,应取数份梯度量的对照品溶液,用溶剂补充至同一体积,显色后测定备份溶液的吸光度,然后以吸光度与相应的浓度绘制标准曲线,再根据供试品的吸光度在标准曲线上查得其相应的浓度,并求出其含量。 3 附录Ⅱ B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的测量对象是呈原子状态的金属元素和部分非金属元素,系由待测元素灯发出的特征谱线通过供试品经原子化产生的原子蒸气时,被蒸气中待测元素的基态原子所吸收,通过测定辐射光强度减弱的程度,求出供试品中待测元素的含量。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遵循分光光度法的吸收定律,一般通过比较对照品溶液和供试品溶液的吸光度,求得供试品中待测元素的含量。 3.1 对仪器的一般要求 所用仪器为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由光源、原子化器、单色器和检测系统等组成,另有背景校正系统、自动进样系统等。 3.1.1 1.光源 常用待测元素作为阴极的空心阴极灯。 3.1.2 2.原子化器 主要有四种类型:火焰原子化器、石墨炉原子化器、氢化物发生原子化器及冷蒸气发生原子化器。 (1)火焰原子化器 由雾化器及燃烧灯头等主要部件组成。其功能是将供试品溶液雾化成气溶胶后,再与燃气混合,进入燃烧灯头产生的火焰中,以干燥、蒸发、离解供试品,使待测元素形成基态原子。燃烧火焰由不同种类的气体混合物产生,常用乙炔-空气火焰。改变燃气和助燃气的种类及比例可以控制火焰的温度,以获得较好的火焰稳定性和测定灵敏度。 (2)石墨炉原子化器 由电热石墨炉及电源等部件组成。其功能是将供试品溶液干燥、灰化,再经高温原子化使待测元素形成基态原子。一般以石墨作为发热体,炉中通入保护气,以防氧化并能输送试样蒸气。 (3)氢化物发生原子化器 由氢化物发生器和原子吸收池组成,可用于砷、锗、铅、镉、硒、锡、锑等元素的测定。其功能是将待测元素在酸性介质中还原成低沸点、易受热分解的氢化物,再由载气导入由石英管、加热器等组成的原子吸收池,在吸收池中氢化物被加热分解,并形成基态原子。 (4)冷蒸气发生原子化器 由汞蒸气发生器和原子吸收池组成,专门用于汞的测定。其功能是将供试品溶液中的汞离子还原成游离汞,再由载气将汞蒸气导入石英原子吸收池,进行测定。 3.1.3 3.单色器 其功能是从光源发射的电磁辐射中分离出所需要的电磁辐射,仪器光路应能保证有良好的光谱分辨率和在相当窄的光谱带(0.2nm)下正常工作的能力,波长范围一般为190.0~900.0nm。 3.1.4 4.检测系统 由检测器、信号处理器和指示记录器组成,应具有较高的灵敏度和较好的稳定性,并能及时跟踪吸收信号的急速变化。 3.1.5 5.背景校正系统 背景干扰是原子吸收测定中的常见现象。背景吸收通常来源于样品中的共存组分及其在原子化过程中形成的次生分子或原子的热发射、光吸收和光散射等。这些干扰在仪器设计时应设法予以克服。常用的背景校正法有连续光源(在紫外光区通常用氘灯)、塞曼效应、自吸效应等。 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分析中,必须注意背景以及其他原因引起的对测定的干扰。仪器某些工作条件(如波长、狭缝、原子化条件等)的变化可影响灵敏度、稳定程度和干扰情况。在火焰法原子吸收测定中可采用选择适宜的测定谱线和狭缝、改变火焰温度、加入络合剂或释放剂、采用标准加入法等方法消除干扰;在石墨炉原子吸收测定中可采用选择适宜的背景校正系统、加入适宜的基体改进剂等方法消除干扰。具体方法应按各品种项下的规定选用。 3.2 测定法 3.2.1 第一法(标准曲线法) 在仪器推荐的浓度范围内,制备含待测元素的对照品溶液至少3份,浓度依次递增,并分别加入各品种项下制备供试品溶液的相应试剂,同时以相应试剂制备空白对照溶液。将仪器按规定启动后,依次测定空白对照溶液和各浓度对照品溶液的吸光度,记录读数。以每一浓度3次吸光度读数的平均值为纵坐标、相应浓度为横坐标,绘制标准曲线。按各品种项下的规定制备供试品溶液,使待测元素的估计浓度在标准曲线浓度范围内,测定吸光度,取3次读数的平均值,从标 准曲线上查得相应的浓度,计算元素的含量。 3.2.2 第二法(标准加入法) 取同体积按备品种项下规定制备的供试品溶液4份,分别置4个同体积的量瓶中,除(1)号量瓶外,其他量瓶分别精密加入不同浓度的待测元素对照品溶液,分别用去离子水稀释至刻度,制成从零开始递增的一系列溶液。按上述标准曲线法自“将仪器按规定启动后”操作,测定吸光度,记录读数;将吸光度读数与相应的待测元素加入量作图,延长此直线至与含量轴的延长线相交,此交点与原点间的距离即相当于供试品溶液取用量中待测元素的含量(图)。再以此计算供试品中待测元素的含量。此法仅适用于第一法标准曲线呈线性并通过原点的情况。 图 标准加入法测定图示 当用于杂质限度检查时,取供试品,按各品种项下的规定,制备供试品溶液;另取等量的供试品,加入限度量的待测元素溶液,制成对照品溶液。照上述标准曲线法操作,设对照品溶液的读数为α,供试品溶液的读数为b,b值应小于(ab)。 4 附录Ⅱ C 荧光分析法 某些物质受紫外光或可见光照射激发后能发射出比激发光波长较长的荧光。物质的激发光谱和荧光发射光谱,可以用作该物质的定性分析。当激发光强度、波长、所用溶剂及温度等条件固定时,物质在一定浓度范围内,其发射光强度与溶液中该物质的浓度成正比关系,可以用作定量分析。荧光分析法的灵敏度一般较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为高,但浓度太高的溶液会有“自熄灭”作用,以及由于在液面附近溶液会吸收激发光,使发射光强度下降,导致发射光强度与浓度不成正比,故荧光分析法应在低浓度溶液中进行。 4.1 测定法 所用的仪器为荧光计或荧光分光光度计,按各品种项下的规定,选定激发光波长和发射光波长,并制备对照品溶液和供试品溶液。 通常荧光分析法都是在一定条件下,用对照品溶液测定荧光强度与浓度的线性关系。当线性关系良好时,可在每次测定前,用一定浓度的对照品溶液校正仪器的灵敏度;然后在相同的条件下,分别读取对照品溶液及其试剂空白的荧光强度与供试品溶液及其试剂空白的荧光强度,用下式计算供试品浓度: 式中 cx为供试品溶液的浓度; cr为对照品溶液的浓度;RX为供试品溶液的荧光强度; RXb为供试品溶液试剂空白的荧光强度; Rr为对照品溶液的荧光强度; Rrb为对照品溶液试剂空白的荧光强度。 因荧光分析法中的浓度与荧光强度的线性较窄,故(RXRXb)/(RrRrb)应控制在0.5~2之间为宜,如若超过,应在调节溶液浓度后再测。 当浓度与荧光强度明显偏离线性时应改用工作曲线法。 对易被光分解或弛豫时间较长的品种,为使仪器灵敏度定标准确,避免因激发光多次照射而影响荧光强度,可选择一种激发光和发射光波长与供试品近似而对光稳定的物质配成适当浓度的溶液,作为基准溶液,例如蓝色荧光可用硫酸奎宁的稀硫酸溶液,黄绿色荧光可用荧光素钠水溶液,红色荧光可用罗丹明B水溶液等。在测定供试品溶液时选择适当的基准溶液代替对照品溶液校正仪器的灵敏度。 4.2 【注意事项】 荧光分析法因灵敏度高,故应注意以下干扰因素。 (1)溶剂不纯会带入较大误差,应先做空白检查,必要时,应用玻璃磨口蒸馏器蒸馏后再用。 (2)溶液中的悬浮物对光有散射作用,必要时,应用垂熔玻璃滤器滤过或用离心法除去。 (3)所用的玻璃仪器与测定池等也必须保持高度洁净。 (4)温度对荧光强度有较大的影响,测定时应控制温度一致。 (5)溶液中的溶氧有降低荧光作用,必要时可在测定前通人惰性气体除氧。 (6)测定时需注意溶液的pH值和试剂的纯度等对荧光强度的影响。 5 附录Ⅱ D 火焰光度法 某些含堿金属或堿土金属元素的供试品溶液用喷雾装置以气溶胶形式引入火焰光源中,靠火焰的热能将供试品元素原子化并激发出它们的特征光谱,通过光电检测系统测量出待测元素特征谱线的强度可求出供试品中待测元素的含量。通常借比较对照品溶液和供试品溶液的发光强度,求得供试品中待测元素的含量。 5.1 对仪器的一般要求 所用仪器为火焰光度计,由燃烧系统、单色器和检测系统等部件组成。 燃烧系统由喷雾装置、燃烧灯以及供应燃料气体和助燃气体的装置等组成。燃烧火焰通常是用空气作助燃气、用煤气或液化石油气等作燃料气组成的火焰,即空气-煤气或空气-液化石油气火焰。 仪器某些工作条件(如火焰类型、火焰状态、空气压缩机供应压力等)的变化可影响灵敏度、稳定程度和干扰情况,应按各品种项下的规定选用。 5.2 测定法


2010版的中国药典的凡例,正文,附录,索引各指什么内容

(一).凡例1.名称与编排2.检验方法与限度3.标准品、对照品4.精确度
(二)正文名称(英文和汉语拼音),结构式,性状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类别,贮藏,制剂
(三)附录组成:制剂通则、检测方法和指导原则、滴定液的配制与标定等
(四)索引一部:中文、汉语拼音、拉丁名、拉丁学名;二部:中文索引: 英文索引:;三部:中文索引: 英文索引:


2010版中国药典二部凡例的总 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简称《中国药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制定和颁布实施。《中国药典》一经颁布实施,其同品种的上版标准或其原国家标准即同时停止使用。《中国药典》由一部、二部、三部及其增补本组成,内容分别包括凡例、正文和附录。除特别注明版次外,《中国药典》均指现行版《中国药典》。本部为《中国药典》二部。二、国家药品标准由凡例与正文及其引用的附录共同构成。本部药典收载的凡例、附录对药典以外的其他中药国家标准具同等效力。三、凡例是为正确使用《中国药典》进行药品质量检定的基本原则,是对《中国药典》正文、附录及与质量检定有关的共性问题的统一规定。四、凡例和附录中采用的“除另有规定外”这一用语,表示存在与凡例或附录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情况时,则在正文中另作规定,并按此规定执行。五、正文中引用的药品系指本版药典收载的品种,其质量应符合相应的规定。六、正文所设各项规定是针对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 GMP)的产品而言。任何违反GMP或有未经批准添加物质所生产的药品,即使符合《中国药典》或按照《中国药典》没有检出其添加物质或相关杂质,亦不能认为其符合规定。七、《中国药典》的英文名称为Pharmacopoeia(药典)of The People’s Republic(共和国)of China, 英文简称Chinese Pharmacopoeia;英文缩写为Ch.P.。

2010版药典规定药品储存的常温库温度是多少

10~30℃。2010版中国药典二部凡例:二十一、贮藏项下的规定,系为避免污染和降解而对药品贮存与保管的基本要求,以下列名词术语表示:遮光:系指用不透光的容器包装,例如棕色容器或黑纸包裹的无色透明、半透明容器;密闭:系指将容器密闭,以防止尘土及异物进入;密封:系指将容器密封以防止风化、吸潮、挥发或异物进入;熔封或严封:系指将容器熔封或用适宜的材料严封,以防止空气与水分的侵入并防止污染;阴凉处:系指不超过20℃;凉暗处:系指避光并不超过20℃;冷处:系指2~10℃。常温:系指10~30℃除另有规定外,贮藏项下未规定贮藏温度的一般系指常温。扩展资料2010年版《药典》分一部、二部和三部,收载品种总计4567种,其中新增1386种。药典一部收载药材和饮片、植物油脂和提取物、成方制剂和单味制剂等,品种共计2165种,其中新增1019种(包括439个饮片标准)、修订634种;药典二部收载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以及药用辅料等,品种共计2271种,其中新增330种、修订1500种;药典三部收载生物制品,品种共计131种,其中新增37种、修订94种。2010版药典收载的附录亦有变化,其中药典一部新增14个、修订47个;药典二部新增15个、修订69个;药典三部新增18个、修订39个。一、二、三部共同采用的附录分别在各部中予以收载,并尽可能做到统一协调、求同存异。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2010版中国药典二部凡例

药品常温保存的温度范围

生活环境的突变很容易让人生病,一般人们生病后会选择各种各样的药品进行相关疾病的治疗,而且药品也不是随便选择的,人们在生病后需要根据医嘱进行相关的药物选择,同时人们在买回药后需要进行合适的存放,一般的药品常温保存的温度范围是多少呢?药品是指对于疾病起到治疗效果的物品,而且药品的种类也有中药以及西药之分,往往西药更加的方便存储,西药治疗的效果也非常的快,但是经常的西药会伴有很多的副作用,相比之下中药则经常的用于调理,治疗的过程虽慢,但是对于人体的影响确实微乎其微的,药品的研发帮助了人们很好的预防以及治疗疾病,让人们更加的健康了起来。药品常温保存的温度范围是由药品的种类决定的,一般的药品上面都有标注常温下的保存范围,通常的根据药品的贮藏要求可以分别的放于2-10度的冷库中,20度以下的阴凉库中以及0-30度的常温库内,所以具体的存储要查看具体的药品要求。


2010版中国药典二部凡例的精确度

三十、本版药典规定取样量的准确度和试验精密度。(1)试验中供试品与试药等“称重”或“量取”的量,均以阿拉伯数码表示,其精确度可根据数值的有效数位来确定,如称取“0.1g”系指称取重量可为0.06~0.14g;称取“2g”,系指称取重量可为1.5~2.5g;称取“2.0g”,系指称取重量可为1.95~2.05g;称取“2.00g”,系指称取重量可为1.995~2.005g。“精密称定”系指称取重量应准确至所取重量的千分之一;“称定”系指称取重量应准确至所取重量的百分之一;“精密量取”系指量取体积的准确度应符合国家标准中对该体积移液管的精确度要求;“量取”系指可用量筒或按照量取体积的有效数位选用量具。取用量为“约”若干时,系指取用量不得超过规定量的±10%。(2)恒重,除另有规定外,系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称重的差异在0.3mg以下的重量;干燥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均应在规定条件下继续干燥1小时后进行;炽灼至恒重的第二次称重应在继续炽灼30分钟后进行。(3)试验中规定“按干燥品(或无水物,或无溶剂)计算”时,除另有规定外,应取未经干燥(或未去水、或未去溶剂)的供试品进行试验,并将计算中的取用量按【检查】项下测得的干燥失重(或水分、或溶剂)扣除。(4)试验中的“空白试验” ,系指在不加供试品或以等量溶剂替代供试液的情况下,按同法操作所得的结果;含量测定中的“并将滴定的结果用空白试验校正”,系指按供试品所耗滴定液的量(ml)与空白试验中所耗滴定液量(ml)之差进行计算。(5)试验时的温度,未注明者,系指在室温下进行;温度高低对试验结果有显著影响者,除另有规定外,应以25℃±2℃为准。

2010版中国药典二部凡例的标准对照

二十六、标准品、对照品系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标准品与对照品(不包括色谱用的内标物质)均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制备、标定和供应。标准品系指用于生物检定、抗生素或生化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按效价单位(或μg)计, 以国际标准品进行标定;对照品除另有规定外,均按干燥品(或无水物)进行计算后使用。标准品与对照品的建立或变更其原有活性成分和含量,应与原标准品、对照品或国际标准品进行对比,并经过协作标定和一定的工作程序进行技术审定。标准品与对照品均应附有使用说明书,标明批号、用途、使用方法、贮藏条件和装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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