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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丢失

来源:求职简历网时间:2024-02-21 00:29:22编辑:皮带君

发票丢失了要怎么处理

遗失普通发票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三十五条规定,发票必须如实开具,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取得发票联的一方如丢失发票联,可向开具发票方申请出具该份发票存根联的复印件,加盖开票方的公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后入帐,一律不重复开具发票。
遗失专用发票的处理:若交购货方的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及抵扣联在邮寄过程中遗失,有关发票也已抄报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0号)的规定,处理如下:开票方如实申报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并及时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有关情况并开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税证明单》(以下简称《已抄税证明单》),再向购货方提供该发票的复印件及《已抄税证明单》(购方拿发票复印件到其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可凭该发票关于遗失普通发票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三十五条规定,发票必须如实开具,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取得发票联的一方如丢失发票联,可向开具发票方申请出具该份发票存根联的复印件,加盖开票方的公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后入帐,一律不重复开具发票。若交购货方的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及抵扣联在邮寄过程中遗失,有关发票也已抄报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0号)的规定,处理如下:开票方如实申报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并及时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有关情况并开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税证明单》(以下简称《已抄税证明单》),再向购货方提供该发票的复印件及《已抄税证明单》(购方拿发票复印件到其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可凭该发票的复印件及销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已抄税证明单》申报抵扣和入帐)。


发票丢失了要怎么处理

发票遗失该如何处理?,欢迎关注,点赞,业务办理请私信,发票遗失报失流程如下 (一)审核、录入资料 1、审核提交资料确认齐全跟有效性,《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的内容跟盖章完不完全准确; 2、审核纳税人《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的填写内容跟附报资料有没有错误,原件材料与其复印件材料是不是相符,复印件有无注明“与原件相符”等几个字样而且由纳税人签章; 3、纸质资料不全或缺失或是填写不符合规范的,需要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是重新进行填报; 4、符合条件的,通过系统的正确录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的信息。 (二)转下一环节 审核无误之后,将纳税人所报送的全部资料进行下一环节。 (三)后续环节 收到并且受理该提交资料,进行案头审核,主要审核下面的内容: 1、核实纳税人的丢失被盗发票的情况属不属实,相关部门所开具的遗失证明资料合不合法、真实有效; 2、通过上述审核,确定审批的结果,然后签署审批意见,依据征管法跟实施细则和发票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罚,制作《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转交执行环节送达纳税人,将相关资料进行归档。

发票丢失了怎么补救

【法律分析】:发票丢了,可以根据以下方式补救:1、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辖区内地级市报刊上登报声明作废;2、填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持税控设备到国税主管机关或自行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普通发票丢失的补办办法:1、复印存根联,然后盖章;2、交给客户入账;3、财务人员应该设置发票登记本,登记购入发票的数量、号码,开出的发票号码、日期、客户、金额、领取人;4、然后送给客户要客户回签。增值税发票丢失的补办办法:1、把存根联复印;2、交客户当地主管税务局确认并出具未抵扣税证明;3、报本公司主管税务局,开具红字发票冲原开发票;4、再重新填开发票给客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第七条 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措施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税务局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本地区的发票防伪措施,并向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发票防伪专用品应当按照规定专库保管,不得丢失。次品、废品应当在税务机关监督下集中销毁。


发票丢了怎么补救

发票丢了,可以根据以下方式补救:1、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辖区内地级市报刊上登报声明作废;2、填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持税控设备到国税主管机关或自行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普通发票丢失的补办办法:1、复印存根联,然后盖章;2、交给客户入账;3、财务人员应该设置发票登记本,登记购入发票的数量、号码,开出的发票号码、日期、客户、金额、领取人;4、然后送给客户要客户回签。增值税发票丢失的补办办法:1、把存根联复印;2、交客户当地主管税务局确认并出具未抵扣税证明;3、报本公司主管税务局,开具红字发票冲原开发票;4、再重新填开发票给客户。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第七条 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措施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税务局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本地区的发票防伪措施,并向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发票防伪专用品应当按照规定专库保管,不得丢失。次品、废品应当在税务机关监督下集中销毁。


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处理办法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般纳税人若是弄丢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在发现发票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 办理发票挂失损毁报告应提供以下材料: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大家还可以点击了解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了要怎么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发生发票丢失情形,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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