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简历网 > 知识 >

嗅觉猎犬

来源:求职简历网时间:2023-09-30 02:20:31编辑:皮带君

中文名称:血猎犬

血猎犬

英文名称: English Blood Houn

分 类:

嗅觉猎犬

警犬

伴侣犬

血猎犬历史

寻血猎犬原产地比利时,别名圣·休伯特猎犬(st.hubert hound),是世界上品种最老及血统最纯正也是体型最大的嗅觉猎犬之一。八世纪时,在比利时被饲养作狩猎犬,以圣休特犬之名闻名。圣休特犬受 法国王室宠爱,1066年,由 威廉王带到 英国,经过几世纪后,英国改良品种,产生今日寻血猎犬。具有不屈不挠神奇的嗅觉追踪能力,有事实证明即使是超过14天的气味,也能追踪到。并且创造了连续追踪气味220公里的纪录。它所发现的证据曾经作为法庭呈堂证据。

性格

寻血猎犬性格温顺和善,外表迷人,体力很好,嗅觉非常灵敏,耳朵大又长,脸皮皱皱的,很像历尽沧桑的老公公。因此,近年来乃经常在各种传播媒体中亮相,其忧郁的眼神、羞怯的个性,颇能抓住观众内心深处那股怜惜的感情。在性格方面,它非常慈爱,既不和同伴争吵也不和其他犬争吵。它的天性有些胆怯,对主人的亲切和责备同样敏感。表情高贵而威严,表现出严肃、睿智和有力的特征,个性内敛、保守,温顺,和善,威严易深思熟虑。平时居处户内时安静而顺从,与人类相处则忠诚且善良。开始追踪猎物时,任何声音均听不见。在服从方面,寻血猎犬学得很快,但除非教导它喜欢这个类型的工作,否则可能有些固执。近几年来,伴侣犬的数量不断增加。

体型概述体型

身高:58~69cm

体重:36~50kg

头部

头部就长度比例而言有些狭窄,就身体比例而言较长,因而当从上面和前面看时,它的外貌两侧扁平。通贯整个长度,它的头部几乎等宽。在侧而,头骨上部的轮廓几乎与前颜面样平。头骨狭长,枕骨的尖顶非常突出。虽然额不突出,但由于眼睛深陷,看起来有突出的样子。前颜面长,纵深而且非常宽,从侧面看时,轮廓直角。眼睛深陷在眼眶里,由于下眼睑被沉重下垂的上嘴唇向下拖而向外翻转,眼睑呈菱形或钻石形。耳朵薄而软,特别长,位置十分低,优美地合拢下垂,末端向里向后卷曲。剪状咬合。头部富有大量松弛的皮肤。但更特别的是,当在它低下头时,皮肤开始松软、下垂、起皱并重叠,特别是在前额和脸两侧。鼻孔大而张开。嘴唇成方形,使之与前面颜面上部线条成直角;在后面它们形成深而悬垂的上唇,并在颈部附近继续下垂,由松弛的皮肤形成皱纹,组成非常突出的垂肉。

身体

颈部长,肩部肌肉发达而且向后倾斜;肋弹性很好;胸部适当地陷于前腿之间,形成深陷的胸骨。背和腰强健,腰深陷而略成弓形。尾长而呈锥形,位置相当高,并有相当多的毛发。

四肢

前腿直立且骨骼大,肘与身体成直角;脚强健而且指关节发育良好;胯股和第二股(胫部)肌肉非常发达;跗关节适当弯曲,向下延伸并与身体成直角。步态富有弹性、活跃而随意,尾巴高高举起。

被毛

有浓密而防水的底毛。外层被毛硬、有弹性,紧贴身体;毛发直或呈波状。毛色为黑褐色、赤褐色和红色,较暗颜色的皮毛有时会分布着浅色或獾皮毛的颜色,有时会有白色斑纹。

适养人群

寻血猎犬是所有品种中最温顺的,非常慈爱,既不和同伴争吵也不和其他犬争吵。它的天性有些胆怯,对主人的亲切和责备同样敏感。可以做为温柔的宠物犬。

历史渊源

当克劳迪亚斯·艾力恩尤斯(或“艾力恩”)在公元前3世纪写他著名的《动物历史》一书时,他特别生动地描述了一个猎犬的品种,这种猎犬的嗅迹能力无以伦比,并拥有十分强的决断力以至于它找不出猎物就不会放弃踪迹。这位早期的意大利学者为我们提供了一张这种猎犬的图片,而如今这种犬被称为寻血猎犬,虽然这个品种的外貌有了极大的改良,但仍然保留着它特别强烈的追踪极微弱气味的品性。

几乎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寻血猎犬的起源距今已有多久,但是有许多的权威人士都认为在基督纪元很早以前,寻血猎犬就在地中海国家享有盛名。它被称为是嗅迹猎犬、指示猎犬中最古老品种的现代代表,当然,几个世纪的选择育种使它已经在外观上与古代人所称赞的品种发生了变化。然而,它的特征是如此的与众不同,以至于犬类学家对它的探索贯穿了整个犬类历史。

寻血猎犬在圣战很早以前就出现在欧洲,第一头犬来自君士坦丁堡。有黑色和白色两个品种。黑色品种是8世纪著名的圣·休伯特猎犬,而白色品种后来成为有名的南方猎犬。黑色血统被进口到英国。两个品种对于其他猎犬和猎犬种类的发展都起到重要作用。

在12世纪,当时的主教恰好用犬作为交通工具,教会权贵是培养寻血猎犬发展的最初人员之一。大量的高级牧师供养着一群猎犬,养犬场是每一个修道院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以保持犬的血统纯洁为极大的荣誉。事实上,对这个品种如此精心的饲养,使得它后来被称为“血统优良的猎犬”,其意思是属于贵族的。

几个世纪以后,著名的英国内科医生和犬爱好者约翰尼斯·圣加伊乌医生给我们一个关于这种猎犬名字的不同解释,他对这个品种的描述非常有趣。

较大的种类一直被关注,它们也有下垂的嘴唇和耳朵,而且著名的是,一旦捕获到血的气味,不但在猎物活着的时候而且在猎物死后,它都将追随它的猎物。无论是猎物受伤后活着逃出了猎人的掌握,还是被从养兔场取出已经死了的(无论如何要有充足的血液),这种猎犬都能靠嗅觉立刻察觉到并跟踪踪迹。出于这个原因,它们被称为嗜血犬。

然而,由于小偷会使被偷的动物没有溢出血,但是,十分聪明的它们能够长距离跟踪人类没有血迹的脚步,而且无论在多大的人群中都能够找出要找的人来,即使穿过最浓密的灌木丛,它们都会继续追踪.甚至在过河时不得不去游泳。当它们到达对岸时,即使起先没有碰巧发现小偷的踪迹,也会环绕一周,找出小偷曾走过的路。这样,它们靠技巧来弥补好运气.并且符合艾力恩在他的《动物历史》一书中的描述。

虽然寻血猎犬大约在英国发展成现代的形态,但是就它的有用性而言,它在美国得到了最大的发展。一个世纪以来,这种猎犬在美国十分有名。废奴主义者曾经画了一幅可怜的逃亡奴隶被寻血猎犬追赶的动人图画,但有所疑问的是,是否有许多的猎犬(在南部相当多)被如此使用。杂种犬常常被称为“警犬”,毫尤疑问,它们其中的一些用来追捕奴隶。

上一篇:发动机传感器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推荐

热门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