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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就业处

来源:求职简历网时间:2024-04-11 02:28:10编辑:皮带君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招生录取工作有序地进行,根据国家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等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院全称: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校部委码:13289第三条 办学性质:经教育部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层次 办学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景观大道1号第四条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成立于2000年,学院下设8个二级学院,共有45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100余人。


第五条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招生专业


第六条 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的招生专业有21个,部分专业按照大类招生,具体为工商管理类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3个专业;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广告学2个专业;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3个专业。





第七条 普通本科计划面向浙江、安徽、江苏、福建、贵州、广西、甘肃等15个省(市)招生,艺术类、单考单招(本科)和专升本计划仅向浙江省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院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院纪检部门实施监督,严格遵循教育部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九条 招生计划数的调档比例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生源情况按规定比例调取,浙江省内的调档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1。





第十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其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以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院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





第十一条 浙江省考生按浙江省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符合我院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艺术类录取按照浙江省艺术类考试录取原则执行,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二条 其他省市进档考生,根据投档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录取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同等条件下,单科成绩优秀者,相应专业优先录取。





第十三条 学院所有专业无英语单科要求,外语教学使用英语,部分高中阶段学习日语的学生,外语教学使用日语。





第十四条 选拔优秀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简称“专升本”)以及单独考试单独招生(简称“单考单招”)的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院该类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院可作出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的决定,由招生就业部提出方案,经学院分管领导同意,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实际批复标准执行。





第六章 奖学金及资助制度


第十七条 学院设有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以奖励优秀学生。





第十八条 资助政策有: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社会力量资助等。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77-86689999;传真:0577-86689999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景观大道1号


邮政编码:325035


学院网址:http://www.ojc.zj.cn


招生网址:http://www.ojc.zj.cn/zs/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招生就业部负责解释。


温州医科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温州医科大学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温州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适合学校人才培养特点的优秀学生。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组织、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温州医科大学。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343。


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学校为公办、全日制高等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温州医科大学。


第九条 办学地点:茶山校区位于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学院路校区位于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82号。


第十条 学校简介: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是一所以医学学科为重点,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研究型大学。1958年由浙江医学院从杭州分迁到温州,初名“浙江第二医学院”,后更名为“温州医学院”, 2013年更名为“温州医科大学”,是浙江省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为负责人,教务处、纪检监察等有关组织负责人组成的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机构公布数据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等新高考改革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调档比例根据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为1:1;进档的考生,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组内志愿不设分数级差;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对全国其余省份的考生,学校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1.05以内。对进档的考生,学校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择优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江苏省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要求选测科目2B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均合格(即5合格)。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江苏省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若仍相同,则优先录取选测科目等级高的考生。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八条 学校外语公共课语种为英语。报考临床医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120分。


第十九条 惯用左手的考生不能录取到口腔医学专业;色觉异常的考生不能录取到临床医学(中外合作办学)、放射医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口腔医学、儿科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精神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医学技术类、康复治疗学、护理学、助产学、临床药学、药学类、眼视光技术、护理等医学类专业,以及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应用心理学等专业,其他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经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人力社保厅、财政厅批准,学校承担面向浙江省部分县(市、区)的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录取批次及录取方式以相关文件为准,学校设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本科各专业最低投档成绩应不低于第一段分数线。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的录取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温州医科大学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本专科招生网查询。


第六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四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温州医科大学录取通知书》,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新生报到时接受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入学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者学籍。


第二十五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和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按学年结算。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元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学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325035


联系电话:0577-86689885 传真:0577-86689900


学校网址:http://www.wmu.edu.cn/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wmu.edu.cn/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温州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温州医科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温州大学招聘会在哪个校区

温州大学茶山南校区行政楼502办公室(南校区仅东门)(须办理入校申请)。校园招聘活动将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线下招聘:主要包括学院专场招聘会、大型双选会(2021年秋季双选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招聘宣讲主要采取线下面对面宣讲、进校“线上直播”(用人单位入校抖音直播宣讲,学生线上参加宣讲,地点:温州大学茶山北校区商学院楼715)等形式。线上招聘:就业信息网平台上空中宣讲会和线上招聘信息发布。相关要求(一)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所有线下招聘活动只针对本校学生开放。(二)请用人单位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预约,不接受临时场地申请,笔试、面试场地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可加温大企业服务群(qq群789384993)咨询招聘有关事项。(三)用人单位进校招聘人员原则上不超过2人。进校人员需在招聘活动开始前2天微信关注“我的温大校务服务”公众号,点击“校外人员”,按照流程上传相应材料,提交入校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入校。(四)进校时需携带身份证、单位有关证明(所有可以证明在该单位工作的材料)、入校申请凭证,配合核验及体温检测,招聘过程中需全程佩戴口罩,遵守校园防疫规定。进校人员需与申请表上的人员名单一致,不得随意更换、增加。(五)招聘单位请自行准备宣传材料(如宣讲ppt、宣讲视频、宣传单页、易拉宝、应聘登记表格等),宣传内容应包含单位介绍、招聘岗位及学历专业要求、招聘人数、薪资、工作时长、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如参加大型招聘会,展架及易拉宝宽度尽量控制在60cm。(六)相关要求将视教育部、属地、学校的疫情防控要求适时予以调整,请各用人单位理解配合。以上内容参考 温州大学就业信息网——温州大学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举办线下招聘活动的通知

温州大学招聘会在哪个校区

温州大学茶山南校区行政楼502办公室(南校区仅东门)(须办理入校申请)。校园招聘活动将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线下招聘:主要包括学院专场招聘会、大型双选会(2021年秋季双选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招聘宣讲主要采取线下面对面宣讲、进校“线上直播”(用人单位入校抖音直播宣讲,学生线上参加宣讲,地点:温州大学茶山北校区商学院楼715)等形式。线上招聘:就业信息网平台上空中宣讲会和线上招聘信息发布。相关要求(一)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所有线下招聘活动只针对本校学生开放。(二)请用人单位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预约,不接受临时场地申请,笔试、面试场地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可加温大企业服务群(qq群789384993)咨询招聘有关事项。(三)用人单位进校招聘人员原则上不超过2人。进校人员需在招聘活动开始前2天微信关注“我的温大校务服务”公众号,点击“校外人员”,按照流程上传相应材料,提交入校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入校。(四)进校时需携带身份证、单位有关证明(所有可以证明在该单位工作的材料)、入校申请凭证,配合核验及体温检测,招聘过程中需全程佩戴口罩,遵守校园防疫规定。进校人员需与申请表上的人员名单一致,不得随意更换、增加。(五)招聘单位请自行准备宣传材料(如宣讲ppt、宣讲视频、宣传单页、易拉宝、应聘登记表格等),宣传内容应包含单位介绍、招聘岗位及学历专业要求、招聘人数、薪资、工作时长、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如参加大型招聘会,展架及易拉宝宽度尽量控制在60cm。(六)相关要求将视教育部、属地、学校的疫情防控要求适时予以调整,请各用人单位理解配合。以上内容参考 温州大学就业信息网——温州大学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举办线下招聘活动的通知

温州大学电话

温州大学电话介绍如下:温州大学招生电话0577-86680800。温州大学现已形成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国际合作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并举的办学格局。学科涵盖文学、理学、工学、哲学、法学、教育学、经济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个门类。设有19个学院,举办瓯江学院(独立学院)。温州大学是浙南闽北赣东地区唯一的综合性大学、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素有“东南山水甲天下”之美誉的温州市。学校由温州师范学院和原温州大学于2004年合并组建而成,办学源头可追溯至1933年创建的温州师范学校,已有88年办学历史,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谷超豪院士曾任校长。温州大学现已形成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国际合作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并举的办学格局。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设有20个学院。学校学科特色鲜明,形成了文、理基础学科优,工、经、管、法、商应用学科强的学科生态,是浙南闽北赣东最具综合实力的高校。生态学学科为浙江省重点建设的优势特色学科,化学、中国语言文学、电气工程、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应用经济学、机械工程、生态学、土木工程等9个学科为浙江省一流学科,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温州医科大学招生办电话

温州医科大学招生办电话:0577-86689885温州医科大学(Wenzhou Medical University)简称“温医大”,位于浙江省温州市,主管单位为浙江省。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国家“111计划”、教育部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国家首批临床医学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首批建设单位,为长三角医学教育联盟创始成员。学校可溯源至创办于1912年的浙江医学专门学校,1958年8月由浙江医学院从杭州分迁至温州建立,初名“浙江第二医学院”,后以校址所在地改名为“温州医学院”,2013年更名为“温州医科大学”,2001年浙江省温州卫生学校并入。截至2023年1月,温州医科大学一共拥有12个一级学科硕士授予点、7个专业硕士授予点,同时还拥有5个一级学科博士授予点、1个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点,另外还拥有临床医学和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截至2023年4月,学校有3个校区,总占地面积约1436亩。图书馆馆藏文献约208万册;设有17个二级学院,开设28个本科招生专业;1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在校本专科生15203人(全日制,不含独立学院——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研究生6445人(含博士研究生472人),专任教师1792人。

温州大学怎么样

温州大学的学风状况不容乐观。尽管有些不该这样说自己的母校,但这毕竟是事实。温州大学的本部只招收一本及二本的学生。温州地区的学生基本上不愿意在温州就读,也就是说本地生源的学生非常少,大部分来自浙江各大城市。比如,我们学院600余人,温州本地的学生(加上各个县区的)总共就150人左右。市区的人更少。我觉得温大这个学校真的一般般,学习氛围不是很好,然后名声不怎么响亮,出来找工作难啊!特别劣势的机械类什么的,新兴的,比一般学校还差!

温州大学怎么样

温州大学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是浙江省重点高校,整体来看,还是很不错的一所大学。简单介绍一下这所学校:1、温州大学在温州茶山地区,这里聚集了温州大部分的高校,所以说周围有很多的商圈,学生在这里吃喝玩乐的地方还是很丰富的,而且这里还有万象城。除此以外,学校内部教学楼和宿舍离得很近,平时走路上下课也可以很快到达,而且学校附近的公交线路会路过学校的所有的主要道路,总的来说,就是交通方便。2、温州大学的化学、物理学、计算机科学、材料科学、工程科学等都是该学校的王牌专业,温州大学就业率最高的专业是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是因为温州那边很多机械企业的,所以学生毕业之后就可以直接在本地就业,这是很不错的选择。3、学校的硬件设施很不错,特别是图书馆非常好;环境也很好,学校的奖学金制度很完善,奖励金额也很大,成绩好的同学一般生活费都可以不用家里出;关于学风,学校抓得比较严,温州大学是地方性大学,特色是创业教育学校,有温州市市政府拨款,资金较多,学校发展潜力很大。

温州大学法学专业怎么样

温州大学法学专业挺不错的,是温州市重点学科、浙江省一流学科(B类),但没有达到A级水平。温州大学法学专业是浙江省一流专业、温州大学重点专业、温州大学最具竞争力专业、温州市重点专业、浙江省“十二五”特色专业(评审类,全省仅2个)、浙江省“十三五”新兴特色专业(评审类,全省仅1个)。专业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及法律硕士学位授予权,同时列为温州大学博士学位授权培育点,将逐步形成本科、硕士、博士一体化、规模化的人才培养体系。扩展资料:法学院设有温州大学地方政府与绩效管理研究中心;与市人大常委会合作设立地方立法研究院;与温州市司法局、温州仲裁委员会合作设立“一带一路”温商国际仲裁院;与上海市高院、温州市中院合作设立“人工智能+”司法改革应用研究基地。与市有关部门合作设立全国首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职工维权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为浙江省级示范仲裁庭。在浙江省检察院的支持下,与温州市检察院、温州市工商联、正泰集团、森马集团、华峰集团共同建立浙江省首个非公经济检察教学(研究)基地;与瓯海法院共建巡回法庭,与20家市级机关、行业组织建立人才合作培养基地,形成法学专业学生联合培养机制,平台优势非常突出,校地合作培养效果明显。参考资料来源:温州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

温州大学法学专业怎么样

温州大学法学专业挺不错的,是温州市重点学科、浙江省一流学科(B类),但没有达到A级水平。温州大学法学专业是浙江省一流专业、温州大学重点专业、温州大学最具竞争力专业、温州市重点专业、浙江省“十二五”特色专业(评审类,全省仅2个)、浙江省“十三五”新兴特色专业(评审类,全省仅1个)。专业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及法律硕士学位授予权,同时列为温州大学博士学位授权培育点,将逐步形成本科、硕士、博士一体化、规模化的人才培养体系。扩展资料:法学院设有温州大学地方政府与绩效管理研究中心;与市人大常委会合作设立地方立法研究院;与温州市司法局、温州仲裁委员会合作设立“一带一路”温商国际仲裁院;与上海市高院、温州市中院合作设立“人工智能+”司法改革应用研究基地。与市有关部门合作设立全国首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职工维权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为浙江省级示范仲裁庭。在浙江省检察院的支持下,与温州市检察院、温州市工商联、正泰集团、森马集团、华峰集团共同建立浙江省首个非公经济检察教学(研究)基地;与瓯海法院共建巡回法庭,与20家市级机关、行业组织建立人才合作培养基地,形成法学专业学生联合培养机制,平台优势非常突出,校地合作培养效果明显。参考资料来源:温州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

温州医科大学好就业吗

从专业角度来看,各本科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情况总体较好。温州医科大学在浙江是第一段线招生,所以我们通常说温州医科大学是一本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是浙江省省属重点建设大学,中国知名大学。学校可溯源至创办于1912年的浙江医学专门学校,1958年8月由浙江医学院从杭州分迁至温州建立,初名“浙江第二医学院”,后以校址所在地改名为“温州医学院”,2013年更名为“温州医科大学”。温医的茶山校区环境不错,依山伴水,远离城市的喧嚣,是一个读书的好地方,学习氛围好,到处可见拿着书本认真学习的学子们。学校的图书馆内有大量的医学类、文学类图书。校区位于茶山山脚下,春天和秋天可以去爬山锻炼身体,而且还有机会看到红红的茶山杨梅和黄黄的橘子。学校离温州乐园也不远,周末还可以去乐园玩一趟,不过可要带上学生证哦,可以打折的。温医算是浙江比较有名的医科大学了,眼视光专业更是全国有名,学校的茶山校区还真的不错,设施环境都挺好的。六人一间的寝室,其他大学都这样的吧,不过温医的配套条件是没的说的,每个寝室有独立的洗澡间和厕所,每个人一个独立的网线接口,网速很快,有1M的2M的和4M的,寝室里面很干净,冬暖夏凉,很舒适的嘞。

温州大学怎么样?

温州大学是一所不错的学校,温州大学环境优美、师资力量强大,以下是学校的具体情况:1、大学环境学校现有茶山和学院路两个校区,占地1973.44亩,校舍面积99.6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7.94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31.57万册,电子图书184.48万册,中外文电子期刊和资料数据库104个。2、师资力量学校有专任教师 1202人(博士735人,占61.15%;高级职称686人,占57.07%),拥有全职院士、双聘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优青、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级人才27人,现有各类省级以上高层次入选人才158 人(263人次)。学校的科研成果学校坚持“科研兴校”,深入实施“面向地方、面向一流”工程,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协同发展,坚持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研究同步推进,被确立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学校现有国家级科研平台3个、省部级科研平台29个,拥有4个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4个浙江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主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重大项目9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2项,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2项,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32项,其他国家项目673项。出版各类著作235部。科研成果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一等奖、中国专利金奖等国家级、省部级奖项145项。以上内容参考 温州大学-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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