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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食品

来源:求职简历网时间:2024-03-23 20:33:18编辑:皮带君

现在比较好吃的肉类食品有哪些

牛肉~你自己可以做啊

1. 烹饪时放一个山楂、一块橘皮或一点茶叶,牛肉易烂;清炖牛肉能较好地保存营养成分。
2. 煮老牛肉的前一天晚上把牛肉涂上一层芥末,第二天用冷水冲洗干净后下锅煮,煮时再放点酒、醋,这样处理之后老牛肉容易煮烂,而且肉质变嫩,色佳味美,香气扑鼻。
3. 红烧牛肉时,加少许雪里蕻,肉味鲜美。
4. 牛肉的纤维组织较粗,结缔组织又较多,应横切,将长纤维切断,不能顺着纤维组织切,否则不仅没法入味,还嚼不烂。
5. 牛肉受风吹后易变黑,进而变质,因此要注意保管。


羊肉~~~~~看看几种汤

山东单县羊肉汤:是山东著名的羊肉传统食品,在山东、河北广大消费者中有很强的知名度。

四川简阳羊肉汤:著名羊肉传统美食,在四川和重庆家喻户晓,目前尚无工业化产品。“简阳羊肉方便面”也是一个很有市场开发前景的产品。

内蒙古海拉尔羊肉:也是无膻羊肉.据说“海拉尔”在蒙古语是“生长野韭菜之地”的意思,吃了野韭菜的羊肉味极其鲜美,且无膻腥之气,是羊肉中之上品。


马肉~~~
1. 严寒的冬夜里,食用马肉火锅可使身体暖和,使用的材料是可促进消化纤维质含量颇多的蘑菇、牛蒡及具有独特香味的茼蒿等,可使用加入姜汁的味嘈来调味,如此即可将马肉的腥味去除。
2. 马肉宜以清水漂洗干净,除尽血水后煮熟食用,不宜炒食。


萍乡驴肉 ~~~~~~~
制法:1、驴肉冲血洗净,加卤料煮40分钟煮熟。
2、煮熟凉干后切片备用。
3、净锅烧油4成熟放入姜蒜、干辣椒编炒,放入驴肉,加入料酒,放入原汁驴肉汤,然后放精盐、味精、白糖、胡椒粉、酱油、烧2-3分钟即可,起锅装盘,下面垫一点香菜,浇上自己调好的秘酱,浇上干辣椒角即成,驴肉有美称“天上龙肉 地下驴肉”。


常食用的肉类有哪些?分类尽量细一些

1、猪肉又名豚肉,是主要家畜之一、猪科动物家猪的肉。其性味甘咸平,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及脂肪、碳水化合物、钙、铁、磷等营养成分 。猪肉是日常生活的主要副食品,具有补虚强身,滋阴润燥、丰肌泽肤的作用。凡病后体弱、产后血虚、面黄赢瘦者,皆可用之作营养滋补之品。2、牛肉(拼音:niú ròu),指从牛身上获得的肉,为常见的肉品之一。来源可以是奶牛、公牛、小母牛。牛的肌肉部分可以切成牛排、牛肉块或牛仔骨,也可以与其他的肉混合做成香肠或血肠。其他部位可食用的还有牛尾、牛肝、牛舌、牛百叶、牛胰腺、牛胸腺、牛心、牛脑、牛肾、牛鞭。牛肠也可以吃,不过常用来做香肠衣。3、羊肉,性温。羊肉有山羊肉、绵羊肉、野羊肉之分。古时称羊肉为羖肉、羝肉、羯肉。它既能御风寒,又可补身体,对一般风寒咳嗽、慢性气管炎、虚寒哮喘、肾亏阳痿、腹部冷痛、体虚怕冷、腰膝酸软、面黄肌瘦、气血两亏、病后或产后身体虚亏等一切虚状均有治疗和补益效果,最适宜于冬季食用,故被称为冬令补品,深受人们欢迎。4、鸭是为餐桌上的上乘肴馔,也是人们进补的优良食品。鸭肉的营养价值与鸡肉相仿。但在中医看来,鸭子吃的食物多为水生物,故其肉性味甘、寒,入肺胃肾经,有滋补、养胃、补肾、除痨热骨蒸、消水肿、止热痢、止咳化痰等作用。5、鹅肉含有人体生长发育所必需的各种氨基酸,其组成接近人体所需氨基酸的比例,从生物学价值上来看,鹅肉是全价蛋白质,优质蛋白质。鹅肉中的脂肪含量较低,仅比鸡肉高一点,比其他肉要低得多。拓展资料:羊肉:营养价值:羊肉:羊肉鲜嫩,营养价值高,凡肾阳不足、腰膝酸软、腹中冷痛、虚劳不足者皆可用它作食疗品。羊肉营养丰富,对肺结核、气管炎、哮喘、贫血、产后气血两虚、腹部冷痛、体虚畏寒、营养不良、腰膝酸软,阳痿早泄以及一切虚寒病症均有很大裨益;具有补肾壮阳、补虚温中等作用,男士适合经常食用。鸭肉:食疗价值:鸭科动物家鸭的肉。家鸭又称鹜、家凫、舒凫。有北京鸭、金定鸭、高邮鸭等优良品种。我国各地均有饲养。杀鸭,去毛、脚的外皮及肠杂,洗净鲜用。[性能]味甘、咸,性微凉。能补阴益血,清虚热,利水。[参考]含蛋白质、脂肪、钙、磷、铁、烟酸和维生素B1、B2。[用途]用于虚劳骨蒸发热,咳嗽痰少,咽喉干燥;血虚或阴虚阳亢,头晕头痛;水肿,小便不利等。[用法]煮汤,入菜肴等。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羊肉百度百科-鸭肉百度百科-猪肉

肉类食品安全标准

法律分析:1、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3、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4、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5、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6、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7、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8、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9、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10、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二)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三)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四)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五)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六)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拘留。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中国肉类标准

本标准代替 GB/T20799—2014《鲜 、冻肉运输条件 》、GB/T21735—2008《肉与肉制品物流规范 》、 SB/T10395—2005《畜禽产品流通卫生操作技术规范》。
本标准与 GB/T20799—2014、GB/T21735—2008 和 SB/T10395—2005 相比 ,主要变化如下 : ———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

GB 2079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肉和肉制品采购 、运输 、验收 、贮存 、销售等经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要求 。
本标准适用于肉和肉制品经营活动 。本标准的肉包括鲜肉 、冷却肉 、冻肉和食用副产品等 。 本标准不适用于网络食品交易 、餐饮服务 、现制现售的肉和肉制品经营活动 。
2 术语和定义
21 鲜肉
畜禽屠宰后 ,经过自然冷却 ,但不经过人工制冷冷却的肉 。 22 冷却肉(冷鲜肉)
畜禽屠宰后经过冷却工艺处理 ,并在经营过程中环境温度始终保持 0 ℃ ~4 ℃的肉 。 23 冻肉
经过冻结工艺过程的肉 ,其中心温度不高于 -15 ℃ 。
24 食用副产品
畜禽屠宰 、加工后 ,所得内脏 、脂 、血液 、骨 、皮 、头 、蹄(或爪)、尾等可食用的产品 。 25 肉制品


以畜禽肉或其食用副产品等为主要原料 ,添加或者不添加辅料 ,经腌 、卤 、酱 、蒸 、煮 、熏 、烤 、烘焙 、干 燥 、油炸 、成型 、发酵 、调制等有关生产工艺加工


肉类食品有哪些

肉类加工食品有5个种类: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发酵肉制品,它们细分又分别包括:1、腌腊肉制品包括咸肉类、腊肉类、风干肉类、中国腊肠类、中国火腿类、生培根类和生香肠类等;2、酱卤肉制品包括白煮肉类、酱卤肉类、肉糕类、肉冻类、油炸肉类、肉松类和肉干类等;3、熏烧烤肉制品包括熏烧烤肉类、肉脯类和熟培根类等;4、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包括熏煮香肠类和熏煮火腿类等;5、发酵肉制品包括发酵香肠类和发酵肉类等。


肉类食物的简介

肉类包括畜肉、禽肉。畜肉有猪、牛、羊、免肉等。禽肉有鸡、鸭、鹅肉等。肉类含存丰富的蛋白质、脂肪和B族维生素、矿物质,是人类的重要食品。 肉类食品包括牲畜的肌肉、内脏及其制品。它们能供给人体所必需的氮基酸、脂肪酸、无机盐和维生素。肉类营养丰富,吸收率高,滋味鲜美,可烹调成多种多样为人所喜爱的菜肴,所以肉类是食用价值很高的食品。肉作为食物,在人的一般概念中,享有一种特殊的地位。较之谷类、蔬菜、水果等其他类的主要食物,肉类往往被认为是更为高级也更为难得的食物,古代和近代乃至20世纪前半叶尤其如此;而进入20世纪后半叶,肉的消费量在许多社会中,比起过去已有很大幅度的增长。肉类食物中,人食用得最多的,是畜肉和禽肉这两种。提供畜肉的家畜主要是猪、牛以及羊;提供禽肉的家禽主要是鸡、鸭以及鹅。一般来说,人食用畜肉的量远大于禽肉,这应该是由于兽类的体型远大于禽类的缘故,故而能产生更多的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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