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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伟宁

来源:求职简历网时间:2024-03-13 14:25:39编辑:皮带君

长安街英菲尼迪车祸案的庭审焦点

2011年5月17日,控辩双方就陈家是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还是交通肇事罪展开激烈的辩论。  焦点一:是否主观恶意危害社会?  检察官表示,陈家在连续工作8小时后彻夜狂欢饮酒,加之为抢灯又加速、违规强行超车并回头与同车人聊天,造成的危害结果是必然的。此外,陈家在前方信号灯为红灯时,仍高速向前行驶,直接撞上受害者所驾车辆,在撞上公交车后才被迫停下,其主观上具有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故意。  而陈家的辩护律师则认为,陈家的行为更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律师称,陈家没有主观恶意,该结果的发生是违背其意志的。  焦点二:是否放任危害结果发生?  根据陈家在法庭的陈述,他发现前方的白车后下意识地打轮,带了脚刹车。而公诉人指出,根据现场勘察,无法检测出刹车的痕迹。此外,他撞车后没有报警和查看救助伤者,而是从容地打车离开,对他人的生命持漠视的态度。其行为不仅使被害人失去了被救助的最佳时机,且主观恶意明显。  对此,辩护律师认为,陈家老远看到前方是绿灯,等回头再看时白车已经停了,是判断失误。在客观上,他采取了刹车和打方向盘,且两次碰撞是连续的,不是放任第二次碰撞的发生。

长安街英菲尼迪车祸案的家人反应

录像一:酒吧豪饮  2011年5月17日,公诉人当庭播放了5段视频资料。播放录像时,陈家辩解称自己只要了四瓶洋酒。而酒吧的录像显示,陈家等人共在酒吧要了五瓶酒。在喝第一瓶洋酒时他还比较克制,后来越来越兴奋,和朋友边掷骰边喝。他多次举杯一饮而尽,还站起身给自己和朋友倒酒。其中,陈家有12次喝的是瓶装的洋酒,另有5次喝的是兑的洋酒。洋酒一瓶是700毫升,酒精含量为40%。在次日早上5点多离开酒吧时,陈家手里还拎着两瓶喝剩的酒。酒吧门口,有人打车离开,但喝了酒的陈家依然带着朋友驾车离开。  录像二:路口撞车  事发时,白色菲亚特轿车被撞得在马路中央急速转了几个圈才停下的场景则让旁听席上的人咋舌。所幸的是,对面驶来的一辆三轮车躲过了这一劫。  另一段录像中,陈家撞车后与朋友出来查看情况,在长达7分钟的时间里,没有人去理会被撞的白色菲亚特轿车。此后,陈家与朋友打车离开,他还两次回头看菲亚特,但都没有走过去救助。播放时,陈家几次低下头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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