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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修订版

来源:求职简历网时间:2024-03-01 12:31:12编辑:皮带君

暂定价合同如何结算

工程竣工结算时,对于暂定价应按照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签证,遵照合同约定调整结算造价,基本上属于据实结算的定价模式。即暂定价最终采取的是市场价,承包商采购,建设单位确认。在审核工程暂定价时,应注意有些施工单位仅对实际购买价格高于暂定价的办理价格签证,而对一些实际低于暂定价的材料项目单价不办理价格签证,只对办理价格签证的项目进行调增。因此,在工程结算时,要对所有暂定价的造价结算逐项审查,确保暂定价项目全部根据实际价格进行变更结算。《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以下简称“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


工程结算暂定价由谁定

工程进行结算时的暂定价一般由投标方确定。法律规定,在工程招标时,为了满足施工投标报价完整性的需要,对招标阶段无法准确定价的工作量、材料、设备及分包工程,要求投标方以暂时根据市场行情估计的一个价位投标报价,在工程实施阶段在重新明确价格,该暂时估算的价格就是暂定价。【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七条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一)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三)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四)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五)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六)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七)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八)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九)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十)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建筑工程结算的依据是什么

法律分析:建筑工程结算的依据主要如下:1、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施工合同;3、工程竣工图纸及资料;4、双方确认的工程量;5、双方确认追加或减少的工程价款;6、双方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事项及价款;7、投标文件;8、招标文件;9、其他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建筑工程工程结算的依据有哪些

建筑工程结算依据是《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法律规定,从事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国务院财政部门、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价款结算的监督管理。【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一)工程竣工结算方式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工程的结算方式主要有什么?

工程结算方式是:1、分段结算,对于当年开工但当年不能竣工的项目,按照其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2、竣工后一次结算,规模较小的项目,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式;3、按月结算,即每个月结算一次;4、双方约定的其他的结算方式。【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一)工程竣工结算方式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工程结算方式有哪些

(1)按月结算。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3)分段结算。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4)目标结算方式。即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施工单位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经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
一、竣工结算文件谁编制
工程结算书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编制的格式,工程结算书、竣工图、施工现场签证单、设计变更单、以及国家相应的工程结算文件。
工程结算书内容:
第一部分:结算书的封面页,记明发包单位名称、工程项目、建筑面积、结算造价、编制单位等。
第二部分:建筑安装工程结算表,包括单位工程项目、建筑面积、预算直接费、本年工程结算造价、上年工程结算造价、总造价等。
第三部分:按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结算书。
二、如何提高工程竣工结算的效率
第一,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完整性有两层意思,首先是结算资料项目的完整性,保证不缺项。主要是指所有结算相关的资料,包括招投标文件,合同,施组,竣工图,结算书,图纸会审记录,洽商变更记录,及现场过程中的影像资料等,有时材料的进场报验资料也可能成为结算的依据。还有一层意思是指资料内容的完整性,以变更洽商为例,在写洽商时不能光满足现场技术的要求,也要能满足结算的要求,如写新做10米电线管,就要求需写清线管的材质及管径的相关参数。这就要求工程部在做完变更洽商之后,在找甲方、监理签字之前,先由施工单位内部施工技术负责人、预算员、资料员三方共同确认,以保证在技术、造价及语言表述上均符合要求。
第二,针对需要甲方监理确认的相关资料,包括洽商、新增工程内容等资料,都应该及时签认,不能都拖到最后,工程结束了再确认,主要是出于以下方面的考虑,一是资料应该保证及时性,这样我们也才能及时调整项目的成本计划,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反映给领导做决策;二是避免最后扯皮,尤其是比如针对一些隐蔽工程、拆除工程等,工程都结束了谁都没法证明到底做了没有;三是避免由于监理或甲方人员流动造成签认的困难,例如操作过的门头沟项目洽商签字就存在这种情况,当时的现场监理都不在原单位工作了,总监要签字单没人确认活到底干了没有或者到底干了多少,给工作增加了很大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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