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简历网 > 知识 >

安徽大学法学院

来源:求职简历网时间:2023-11-17 23:23:36编辑:皮带君
历史沿革

1928年,安徽大学创建,设有法学院,下辖法律、经济等系科。

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安徽大学法律系被并入华东政法学院等校。

1979年,经教育部批准,安徽大学重建法律系。

1982年,开设招收硕士研究生。

1996年,安徽大学法学院成立。

安徽大学法学院

1999年,获得法律硕士培养资格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2005年,获经济法学二级学科博士授予权和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2006年,法学专业获安徽省首批示范专业。

2007年,法学专业获教育部财政部批准建设的国家特色专业。

2008年,设有经济法学博士后流动岗位。

2011年4月,被国务院学位委增列为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

2014年9月,获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15年,知识产权本科专业开始招生。

2019年9月,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办学条件院系概况

据2020年2月学院官网信息显示,学院设有5个系,开设2个本科专业。

民商法与经济法学系理论法与行政法学系刑事法与程序法学系国际法学系知识产权系法学知识产权师资队伍

据2020年2月学院官网信息显示,学院有在编教职工75名,其中专任教师64人。专任教师中,教授20人,副教授27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41人(含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有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中国法学会理事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教育部法学类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霍英东青年教师奖获得者1人;省级学术与技术带头人2人,省级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3人,省级优秀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4人;安徽大学李世雄奖教金1人,“宝钢”优秀教师1人。

教育部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程雁雷中国法学会理事王源扩教育部霍英东青年教师奖获得者李明发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王源扩省级学术与技术带头人程雁雷、郭志远省级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李明发、程雁雷、郭志远

法学院设有法律史、国家法、法学理论、刑法、国际法、经济法、民商法、诉讼法8个教研室和刑事技术实验室。学院现有在职教职工70余人,其中专职教师60多人,现有教授19人,副教授24人,讲师20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30余人。陈盛清、周枬、朱学山、汪汉卿、李学宽等教授曾分别担任过中国法学会相关学科研究会会长、执行会长、名誉会长、副会长等职务。

程雁雷

女,黄山市黟县人。中共党员。1985年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系。1991—1992学年北京大学法律系行政法学研究生课程班结业,1999-2000学年北京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1995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2000年晋升为教授。曾任安徽大学教务处副处长、人事处副处长、安徽省暨安徽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现任安徽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1997年入选安徽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2006年获准享受安徽省人民政府特殊津贴。2007年入选安徽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2010年入选安徽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2008年被授予首届“安徽省优秀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称号。

1985年以来一直在安徽大学从事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在行政法律制度研究和教育行政法研究方面形成了自己的学术特色。公开发表学术成果共计100多万字。先后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政法论坛》、《法学》等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40多篇,主编规划教材1部。合著和参编教材8部。共主持承担科研项目16项,其中国家和省部级项目8项;参与国家项目2项。先后获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论文二等奖和论文三等奖。被聘为教育部《高等教育法》修改工作小组专家成员;受教育部委托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考试法(专家建议稿)》。

担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安徽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兼秘书长。被聘为国家行政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大学宪法行政法中心和软法中心兼职教授,苏州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等。被聘为安徽省人大法工委立法咨询员、安徽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员、安徽省人大内务司法咨询员、安徽省纪检监察特约研究员、安徽省普法宣传高级讲师团成员、合肥市人民政府、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和铜陵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等。

汪金兰

女,法学博士,1966年12月生,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1987年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0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民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国际私法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安徽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研室主任,国际法硕士生和博士生导师,兼任安徽省政府立法咨询员,合肥市仲裁委仲裁员。主要从事国际私法、国际产品责任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对国际民事程序法和国际家庭法较为感兴趣,在《政法论坛》、《法学评论》、《法学》、《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等国家级刊物发表《统一国际私法的发展走向及其对中国国际私法的影响》、《统一国际私法发展述评》、《香港与内地婚姻法律冲突及其解决》等学术论文,合著《国际法与国际事务论》、参编《国际私法》等法学教材共四部。

储育明

男,1964年4月生,安徽省潜山县人。1985年安徽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88年安徽大学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同时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现为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导师,安徽省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合著《中国商事法》、《商法》等著作、教材10余部;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40余篇;主持或参加社科项目多项,论文获奖多次。

袁敏殊

女,1966年生,江苏泰州人。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安徽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曾任安徽省第七届妇女代表大会执行委员。现任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安徽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被聘为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妇儿专门小组成员、安徽省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安徽省妇儿保护专家组成员。同时兼职在安徽达安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1986年以来一直从事民法学、婚姻家庭法学等的教学、研究与实践工作,先后在《法学家》、《法学评论》、《现代法学》、《政法论坛》、《安徽大学学报》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

徐淑萍

女,1962年3月生,安徽省太湖县人。1983年7月安徽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83年7月留校任教。1986年9月至1989年7月在上海社会科学院攻读国际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并获法学硕士学位。1989年7月在安徽大学法学院任教。现为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经济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其间,1999年9月至2001年12月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在职攻读国际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并于2001年12月获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03年12月起任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挂职)。安徽省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在有关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40余篇,独著及参编著作6部,主持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

郭志远

郭志远,男,1974年出生,安徽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诉讼法专业博士生导师,安徽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安徽大学廉政法治协同创新中心执行主任。

胡小红

男,汉族,1968年8月生,安徽无为县人,法学博士,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科技法学会理事。在《政法论坛》、《税务研究》、《法学杂志》、《学术界》、《安徽大学学报》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近三十篇,出版个人专著一部(《税收立法权研究》,安徽大学出版社2009年4月出版)。参编中国人民大学21世纪教材《金融法》。主持一项安徽省软科学计划项目、多项安徽省教育厅社科项目,参加两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一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05年被评为安徽省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

周少元

男,1962年4月生,安徽寿县人。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出站人员,法律史专业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安徽省法学会法律史研究会会长,安徽省高校拔尖人才,安徽大学中青年骨干教师。主要从事法制史、法律思想史和传统法律文化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出版专著二部(合著),主编、副主编教材各一部,参加编写教材多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三十余篇。主持并完成科研项目多项。现担任国家级科研项目《中华大典法律典行政法分典》副主编,主持司法部项目《中国法律教育问题研究》,主持安徽省教育厅项目《中国古代文官制度研究》,参加国家项目《清史法律志》,国家科研项目国家社科项目《明清民事规范的法律调整》,教育部项目《明清时期徽州法律文书研究》。科研成果多次获奖,教学获安徽大学青年教师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陈宏光

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内若干所高校和研究中心的兼职教授、研究员。1985年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8年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系,获行政法学(中南政法学院宪法学)硕士学位;2002年毕业于苏州大学法学院,获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学位。自1988年在安徽大学任教至今。研究领域主要是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当前重点研究政府法治问题,参与政府法制实践包括立法起草、法规梳理、课题调研、项目研究、立法论证和法治讲座等。著述与教材多部,论文60余篇,成果多次获奖。主持研究和承担政府委托课题10余项。

聘任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组成员、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库成员;安徽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员;合肥市、六安市、淮北市、阜阳市、淮南市等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等等。

兼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安徽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安徽省法学会立法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合肥市依法行政研究会副会长等。

杨成炬

法学博士,安徽定远人,现为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法理学、立法学、公法理论的教学与研究;兼职律师,主要承担行政争议与建筑房地产领域的法律业务。曾就读于华东政法学院(现华东政法大学),获硕士(2001)、博士学位(2006)。

主持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县区委书记权力监督问题研究》(2008年)、主持省领导圈定课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与作风养成的制度环境研究》(2009年)、承担安徽省政府法制办委托课题《地方政府立法权研究》(2010年,独立编写“地方政府立法权限、具体行政事项的立法权、区域政府联合立法”三章),并参与课题多个。曾获司法部劳教局与中国劳动教养学会征文三等奖(2003)、上海市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2003)、华东政法学院研究生综合奖(2004),第二届“中法图”杯书评华东政法学院赛区一等奖(2005)。

李胜利

男,1972年3月生,安徽颍上人。分别于1993年、2003、2012年年在安徽大学法律系、安徽大学法学院、中南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学士、经济法学硕士、经济法学博士学位。1993年7月-2009年4月任教于安徽财经大学(原安徽财贸学院)法学院(系),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为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研究员、副主任,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安徽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主要从事本科生、研究生的经济法学、竞争法学、房地产法学等课程的教学与研究工作。曾在《法商研究》、《法学评论》、《财贸经济》、《法制日报》(理论版)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译文约30篇,其中多篇被人大复印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和《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转载或转摘;参与或主持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多项;主持或者参加撰写教材、著作多部。

李明发

男,1963年3月生,安徽省肥东县人。1985年安徽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1988年安徽大学法律系民法学专业研究生毕业,获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硕士学位。2004年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曾任安徽大学法学院院长,现任安徽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民商法学专业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安徽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安徽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员,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997年获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1999年获霍英东基金会高等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参编著作两部,获学会奖、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多项,现主持和参加国家级、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多项。

李坤刚

李坤刚,男,汉族,法学博士,教授,经济法教研室主任。主要从事劳动法、社会保障法和法律英语的教学。安徽省经济法制研究中心研究员,西南政法大学劳动和社会保障研究所兼职研究员,四川省社会法研究会特邀研究员。任安徽省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劳动法研究会理事,中国社会法研究会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劳动法学会劳动保障监察委员会常务理事。安徽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安徽大学法律顾问。目前已经用中英法文发表论文60余篇,参与撰写、编写、翻译教材和学术专著10余部。参加了两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的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曾作为劳动法学者受到国外学术机构、国家组织或国家机关的邀请,赴美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新加坡、菲律宾、泰国等国参加国际劳动法学术交流。

张宇润

张宇润,男,安徽霍山人,1965年2月生。1987年7月毕业于安徽大学经济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2年7月,兰州大学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09年6月,南京大学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1992年7月至今,在安徽大学法学院从事法学教学和研究工作。1998年被聘为副教授,2003年被聘为教授。现为安徽大学法学院暨经济法制研究中心教授。

张宇润先后在《中外法学》、《政法论坛》、《法商研究》、《法律科学》、《法学家》、《当代世界和社会主义》、《学术界》、《软科学》、《科技与法律》、《法学杂志》、《当代法学》、《兰州大学学报》、《安徽大学学报》、《金融时报》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70多篇。出版著作:《经济效率和社会正义》(合著)(安徽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金融创新和制度创新》(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中国创业板市场的法律规制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年版)、《货币的法本质》(中国检察出版社2010年版)等。

学科体系

据2020年2月学院官网信息显示,学院有省级重点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9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

省级重点学科:

经济法学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法学

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

法学

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

法学

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

法律史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刑法学、法理学、环境法

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法律硕士

重点学科

经济法学学科是安徽大学法学院的优势学科和重点建设的学科,已被列入安徽大学“211工程”三期建设的学科之一。安徽大学早在1981年、1985年和1987年就以周枬教授和王鎔教授为主的导师组在全国较早地招收了3届经济法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1998年,安徽大学正式被批准建立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点,1999年开始招生。2001年,安徽大学经济法学学科被评为安徽省省级重点学科。2008年顺利通过评估验收,再次被评为省级重点学科(B)。

经过多年的教学科研,本学科点形成了3个比较稳定的研究方向,即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制法方向和涉外经济法方向,先后承担了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厅级项目的研究,发表了一批具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出版了若干专著、教材,获得过国家级、省级和全国性学会的多项教学和科研奖励。

人才培养

法学院教师积极参加科研工作。学院教师发表专业学术论文521篇,其中有较多论文发表在《中国法学》、《政法论坛》、《法学评论》、《法律科学》、《法商研究》、《现代法学》等重要期刊;独著和合著30多部;主编和参编教材30多部。学院教师科研成果获安徽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二等、三等奖以及安徽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成果奖等20多项。学院教师现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0余项,另主持教育部、司法部、国家发改委、民政部、中国法学会、安徽省社科规划办、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教育厅项目等数十项。

法学院在培养人才中注重实践性教学环节,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曾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以及安徽省优秀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学院教师现主持安徽省教育厅重点、一般教学研究项目多项。

法学院教师在教学和科研之余,积极服务国家和地方法制建设。学院教师中现担任《高等教育法》修订专家组成员、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市政府法律顾问、省市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等十多人。

二十多年来,法学院共毕业硕士研究生近千名、全日制本科生2000余名。毕业生分布全国各地。许多毕业生在国内著名高等政法院校、科研机构和法律实务部门发挥骨干作用,为我国的法学教育事业以及民主和法制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科学研究科研平台

据2020年2月学院官网信息显示,学院有省级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教育厅智库1个,共建省级研究院1个;有校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

省级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

省教育厅智库:

安徽法治与社会安全研究中心

省级研究院:

安徽法治研究院(中共安徽省委政法委共建)

校级协同创新中心:

安徽大学廉政法治协同创新中心

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源于1993年成立的安徽大学法学研究所和2002年4月成立的安徽大学经济法研究中心。2002年9月,在整合这两个专门研究机构的基础上正式成立了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作为专门研究经济法制问题的学术机构并申报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并于2003年10月正式获得批准。中心的首任主任为法学博士王源扩教授,第二任主任为法学博士王先林教授,现在有华国庆教授担任中心主任。中心建立了主要由校外专家组成的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主任由王源扩教授担任。

中心的支撑力量是安徽省省级重点学科——安徽大学经济法学和安徽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等相关博、硕士学位授权点。中心现有专职研究员20人。专职研究人员中13人具有教授职称,18人在国内著名高校获得法学博士学位。2人被评为首届“安徽省优秀中青年法学法律专家”。

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自成立以来,在科研项目申报和完成、成果产出和获奖、学术交流、咨询服务、基地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

在学科和学位点建设方面,结合省级重点学科和相关硕士点、博士点的建设和申报工作,较全面地研究了中国经济法制的各种理论和实践问题,并以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和涉外经济法律制度这三个有一定优势和特色的领域为研究重点。二级学科经济法学博士点申报成功并开始招生。这为中心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科研项目方面,中心先后获得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司法部法治建设和法学研究项目、国家发改委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项目、民政部项目、安徽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多项,并接受科技部、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学会等委托,从事专题对策性项目的研究。以中心研究人员为主体申报的“经济法前沿问题研究”于2005年4月被安徽大学批准为首批学术创新团队项目之一(文科A类,经费为30万元)。中心完成的国家社科规划项目“中国反垄断立法研究”的成果摘要被编入供中央领导参阅的《成果要报》上,并在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上登载,《经济参考报》等媒体也有专门的介绍,还被编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选编》(第一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12月版)。

在学术交流方面,中心与法学院合办的《安徽大学法律评论》每年出刊两期,并固定开设“经济法制论坛”专栏,在学术界影响不断扩大。同时,中心专兼职研究人员参加了多次的全国性或国际性的学术会议,在全国性学术团体担任了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等职务。

在对外咨询服务方面,多人担任省、市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以及有关协会的法律顾问、立法咨询员、执法监督员、专家咨询员等,直接参与了全国与本省一批重要立法调研、咨询论证和委托起草工作。

在中心管理方面,制定了包括《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科研成果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了由中心主任、副主任、学术秘书组成的日常管理机构。

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将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建立一套严格、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形成知识创新机制和自我发展能力,建立起机构开放、人员流动、内外联合、竞争创新、自我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力争将本中心建成全省经济法制方面的学术研究中心、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学术交流和图书情报基地以及研究咨询服务基地,并争取在全国有一定影响。

科研成就

据2020年2月学院官网信息显示,学院近几年来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一般项目数十项,省部级项目40多项,横向委托研究项目近百项,出版学术著作40多部,发表学术论文400多篇,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奖励10多项。在“2013-2016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评选中,学院获得一、二、三等奖各一项。

学院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与奖项(部分)

项目名称项目级别负责人/参与人儿童权利保护的国际私法公约及其实施机制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汪金兰全球化背景下国际婚姻家庭法律问题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汪金兰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关系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李胜利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的实现机制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李明发软法及其相关问题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强昌文

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按照资格审查、通讯初评、会议评审、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等规定程序,顺利完成评审立项工作,共有3291项课题获准立项资助,评审结果已经公布。我院3位老师申报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获准立项。

1、程雁雷教授:《行政法视角下的现代大学制度研究》(一般项目,12BFX038)。

2、朱庆副教授:《中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实证经验与法律规制研究》(青年项目,12CFX067)。

3、汪玮敏讲师:《海外投资中劳工权保障的法律问题研究》,(青年项目,12CFX102)。

文化传统形象标识

logo

安徽大学法学院

安徽大学法学院的标志是一块盾牌,分成四个部分,左上方的独角兽代表法律公平,右上方是“ahulawschool”的缩写,左下方的1928则代表法学院建院的时间。精神文化

院训

明法、尚德、求实、维新

校园环境校园活动

社团文化

截至2018年9月,安徽大学法学院有院学生会、团学新闻中心、法律援助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每年开展了好声音唱歌比赛、秋季运动会、青年普法教育活动、“金话筒”主持人比赛、“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演讲比赛等学生活动。[1]

上一篇:奥运歌曲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推荐

热门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