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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技厅

来源:求职简历网时间:2023-10-26 15:33:16编辑:皮带君
机构职能

(一)拟订全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全省有关科技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省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省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牵头建立统一的全省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实施、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并监督和实施。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四)拟订全省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省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承担在川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组织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编制全省重大科技专项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

(七)牵头全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基地的安全生产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省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省科技保密相关工作。

(十)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地方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全省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外国人来川工作政策、办理相关外国人工作许可。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三)负责全省科学技术奖、天府友谊奖的评审组织工作。

(十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五)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3]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财务、安全、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战略规划与政策法规处(创新体系建设办公室)。拟订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创新体系建设,推进创新型省(城市)建设。组织开展技术预测,实施创新调查制度,承担省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工作。承担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科研机构改革发展与布局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创新绩效管理。承担科技统计、科技安全、科技保密相关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

(三)资源配置与管理处(行政审批处)。承担建立省科技管理平台、信息系统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实施、评估、监管机制相关工作,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组织拟订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并监督和实施,参与拟订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科技报告制度。协调推动科技金融创新。负责本部门和直属单位预决算、国有资产监管和直属单位管理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担省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四)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承担全省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监督实施,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五)重大专项处。牵头提出全省科技重大专项布局规划建议,拟订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出综合平衡、方案调整和相关配套政策建议,跟踪和监督实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组织评估和验收。组织参与国家重大专项工作。

(六)基础研究处。拟订全省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全省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承担在川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和科研条件保障规划相关工作。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推进省院省校以及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科技合作。

(七)高新技术处。拟订全省高新技术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指导在川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牵头组织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负责相关园区业务指导。牵头组织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科技服务业发展相关工作。

(八)农村科技处。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科技园区的有关工作。

(九)社会发展科技处。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

(十)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承担全省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并组织实施,推动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研究提出促进区域和地方科技创新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

(十一)科技奖励与科普处。负责全省科学技术奖、天府友谊奖的评审组织工作。拟订全省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负责全省科学普及工作,指导协调科普活动和省级科普基地的认定、科普能力建设和科普场馆建设。

(十二)外国专家服务处。拟订外国专家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

(十三)引进国外智力管理处。拟订全省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参与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承担参与拟订外国人来川工作政策、办理相关外国人工作许可等工作。

(十四)国际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拟订全省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实施全省“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行动计划,组织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承担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科技援外与国际科技援助相关工作。

(十五)人事处。负责全省科技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承担自然科学研究等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的相关工作。

(十六)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人:华莉。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机关党委办。

三、直属单位介绍

四川省自然资源科学研究院/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四川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四川省原子能研究院

四川省计算机研究院

四川省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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