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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京毅

来源:求职简历网时间:2023-05-02 21:36:01编辑:皮带君

郭京毅

郭京毅 -人物介绍

郭京毅,1964年出生,198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后进入外经贸部(现商务部)条法司工作。2008年8月13日,44岁的郭京毅因涉嫌受贿被宣布“双规”,他也因此成为商务部2003年设立以来,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2010年5月20日,北京市二中院宣判郭京毅受贿数额总计价值人民币845万余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0年8月13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郭京毅等的上诉,二审维持原判。2011年2月16日,郭京毅正式被商务部宣布开除。

人物简历

1982年至1986年,他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国际法专业。毕业后即到外经贸部条法司工作,曾在投资法律处工作多年,历任副处长、处长、副司长。2003年外经贸部并入商务部之后,郭京毅仍然担任条法司副司长,并于2007年3月升为正司级巡视员。在商务部司级干部中,44岁的郭京毅年龄较轻。

郭京毅在兼任商务部反垄断办公室副主任期间,出台和修订的一系列重要投资法律——如《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 《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 ——皆与他有关。

2008年8月13日,商务部条法司巡视员(正司级)郭京毅因涉嫌受贿在奥运期间被“双规”。北京思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玉栋以及曾在该所担任律师的刘阳亦牵涉其中。 他也因此成为商务部2003年设立以来,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

2010年2月5日,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原巡视员郭京毅已被北京市检二分院提起公诉。郭京毅被控收受贿金600余万元,接受房产贿赂获利165万元。

2010年5月20日,北京市二中院宣判郭京毅受贿数额总计价值人民币845万余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0年8月13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郭京毅等人的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2011年2月16日,郭京毅正式被商务部宣布开除。

商务部第一案

目前是商务部条法司正司级巡视员。他也因此成为商务部2003年设立以来,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此前一位为山西焦炭配额案中落马的工业品出口处处长孟丹。

商务部官员普遍表示,对郭京毅案并不了解,“之前我们认为他休假了”,一位他的同事告诉本报记者。本报记者咨询的条法司官员皆表示,目前该司一切工作正常,并没有其他人被“双规”或者传唤。

此前,郭京毅仕途平顺。1982年至1986年,他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国际法专业,毕业后即到外经贸部条法司工作,曾在投资法律处工作多年,历任副处长、处长、副司长。2003年外经贸部并入商务部之后,郭京毅仍然担任条法司副司长,并于2007年3月升为正司级巡视员。在商务部司级干部中,44岁的郭京毅年龄较轻。

“年轻、有能力、敢言。”一位接触过郭京毅的企业界人士评价说,当他向郭京毅咨询法律问题时,郭京毅对于投资法律的熟悉和对法律精神的理解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据他所知,郭京毅曾兼任商务部反垄断办公室副主任,近年来出台和修订的一系列重要投资法律——如《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皆与郭有关。

但是另外一位接近他的人士评价说,郭性子比较急、锋芒毕露,有时会有“莽撞”或者“缺乏冷静思考”之感。

至于郭所在的商务部条法司的职责,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简单说,条法司的职责是法规的制定和法律适用标准的释明,也就是说,条法司制定的法规,如何适用,要请条法司来解释。事实上,这种适用的解释,权限是相当大的。”

在商务部内部,一个重要的事项,肯定是需要几个部门一起会签的,条法司肯定是其中之一。以外资并购为例,有几项是肯定要去条法司审批的,例如是否符合外资产业指导目录,还有根据十号文的规定,外资合并,金额在1个亿以上的,要去商务部批,等等。

“此外,投资公司中,境内出去的和境外进来的,都要商务部批,这些都要条法司参与会签。”

经济犯罪

受贿

据检方指控,2002年间,郭京毅受托促成首创公司设立外资公司,找到时任国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注册指导处处长的刘伟,两人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提供了帮助。事成之后,郭京毅和刘伟以5折价格,从首创公司下属企业开发的北京西三旗雪梨澳乡小区各买了一套别墅。郭京毅获利123万余元,刘伟获利124万余元。

2005年,某企业因违规使用外汇,遭国家外汇管理局调查。郭京毅受该公司委托,出面让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司长许满刚提供帮助。事后收受该公司人民币160万、美元25万、港币22万,共计人民币387万余元。

此外,郭京毅为他的老同学、北京思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玉栋介绍代理项目,并为张玉栋代理的项目在审批过程中提供帮助,收受张玉栋贿赂78万余元。2004年至2007年间,郭京毅还为某电器公司在股权变更、反垄断审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分两次给予的人民币110万元。在起诉书中,检方共认定郭京毅受贿844万余元。

承认指控当庭悔罪

据悉,郭京毅早在预审阶段,就对受贿罪的指控表示认可。庭审开始之前,公诉人和辩护人在进行交流时,也均同意对控辩双方没有争议的事实,简单出示证据,不做详细陈述。法庭上的郭京毅最终也表示认罪,没有为自己做什么辩解,他的律师则为他做了罪轻辩护,希望法庭考虑多种因素对其宽大处理。在庭审最后,郭京毅表达了悔意,称“走到今天这一步,完全是我自己造成的”,并表示会尊重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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