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勇(中南大教授)
张家勇(中南大教授)的个人简介
张家勇,男,汉族,1969年生,四川阆中人,法学博士,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案例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南司法案例研究中心主任,兼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人物经历
教育背景1989-1993于四川大学法学院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5-1998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习,获法学(民商法)硕士学位
2003-2006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习,获法学(民商法)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1993.7-2006.7在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任教,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2003年聘为硕士生导师。
2006.7-2012.7 在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任教,历任副教授、教授,2009年聘为博士生导师,2010年评定为教授。
2012.7-2017.2在四川大学法学院任教,教授,2013年聘为硕士生导师,2015年12月聘为博士生导师。
2017.2-今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任教,硕士及博士生导师。
研究方向
民法总论、物权法、合同法与侵权法。
开设课程
《债法总论》《民法案例研习:债法总论》《民法案例研习:债法分论》《合同法专题研究》《担保法》《物权法》等。
学术成果
论文1.《论无权代理人赔偿责任的双层结构》,《中国法学》2019年第3期。
2.《基于得利的侵权损害赔偿之规范再造》,《法学》2019年第2期。
3.《权益保护与规范指引》,《四川大学学报》2017年第1期。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17年第6期。
4.《论前合同损害赔偿中的期待利益》,《中外法学》2016年第3期。
5.《交通管制规范规范在交通是故侵权责任认定中的作用:基于案例的实证分析》(合作,第一作者),《法学》2016年第6期。
6.《论合同保护第三人的路径选择》,《法律科学》2016年第1期。
7.《论统一民事责任的制度构造:基于责任融合的“后果模式”》,《中国社会科学》2015年第8期。
8.《论前合同责任的归责标准》,《法学家》2014年第1期。
9.《论侵权损害赔偿额的酌定:基于不正当竞争侵权案例的考察》,《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3年第3期。
10.《合同保护义务的体系定位》,《环球法律评论》2012年第6期;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13年第2期全文转载。
11.《探索司法案例研究的运作方式》,《法学研究》2012年第1期。
12.《两种类型,一种构造?》,《中外法学》2012年第2期;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12年第8期全文转载。
13.《论承运人对第三人货物的留置权》,《法学研究》2009年第3期。
14.《诉讼时效制度的利益结构分析》,《社会科学研究》2009年第2期。
15.《不动产物权登记效力模式之探究》,《法商研究》2006年第5期。
译著1.《现代合同理论的哲学起源》,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2.《私法的基础:财产、侵权、合同和不当得利》,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3.《欧洲统一侵权法:违法性》,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4.《比较法视野下的损害赔偿基本问题》(合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
专著1.《合同法与侵权法中间领域调整模式研究:以制度互动的实证分析为中心》,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2.《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的制度》,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荣誉奖励
湖北省“楚天特聘教授”;
《论统一民事责任的制度构造:基于责任融合的“后果模式”》(论文)获湖北省政府第十一届(2018)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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