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简历网 > 简历 >

张文京

来源:求职简历网时间:2024-01-02 04:52:01编辑:皮带君

张文京的个人简介

张文京(1948------),女,民盟盟员,大学学历,教授,前重庆师范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副院长,现任重庆高校特殊儿童心理诊断与教育技术重点实验室副主任,重庆师范大学特殊教育学院教授,特殊教育硕士研究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1、重庆师范大学教授

个人简介

张文京(1948------),女,民盟盟员,大学学历,教授,前重庆师范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副院长,

现任重庆高校特殊儿童心理诊断与教育技术重点实验室副主任,

重庆师范大学特殊教育学院教授,

特殊教育硕士研究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工作经历

全国推进特殊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具特色的知名专家。创建并发展了全国唯一由高校科研人员建立的服务特殊儿童的实验学校,至今已开办14年;建立了全国唯一的特殊教育学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建立了西部唯一的特殊教育学硕士研究生点和特殊教育学院,开设了西部第一个残疾人高等教育专业。

荣誉成就

该1998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2001年荣获教育部“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

2005年荣获市政府“重庆社科成果二等奖”,

2006年被市政府评为“重庆市扶残助残先进个人”,

2007年被市教委评为“重庆名师”。

社会兼职

曾获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是“十一·五”智力残疾康复计划全国专家组成员;

创建并发展了全国唯一由高校科研人员建立的服务特殊儿童的实验学校;

建立全国唯一的“特殊儿童心理诊断与教育技术重庆市级高校重点实验室”;

建立了西部唯一的特殊教育学硕士研究生点;

成立了西部唯一的特殊教育学院,开办了西部第一家残疾人高等教育专业;形成了“一线特殊实验学校――大学生(含残障大学生)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为一体的与国际发展同步的现代特殊教育新模式,以及整合的理论与实践、科研与教学体系。

学术成就

负责及参与科研项目(含国家社科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等)8项,

获6项国家级、省部级奖项;公开发表论文及研究报告10篇;公开出版专著3部、独立编写教材6部。

与美国、瑞典、比利时专家及港台同行有常年广泛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重庆市重点建设学科“特殊教育学”负责人,重庆师范大学精品课程《个别化教育教学》负责人。

2、著名律师、法律顾问

个人简介

张文京,男,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珠海市律师协会理事、市律协宣传联络委员会主任。

工作经历与业绩

1989年大学毕业后,分配至国有特大型企业法律事务部工作,后任首席法律顾问,负责处理了大量法律事务,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1992年取得执业律师资格,并开始从事律师工作。

1995年7月调入珠海市检察机关工作。

1997年12月加入广东晨光律师事务所至今,2006年3月起担任事务所主任一职。

在珠海从事律师工作后,先后成功办理了数百件民商事、行政、刑事案件,其中许多案件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包括国家一级作曲家王某某音乐作品著作权纠纷案,香港某国际有限公司房地产合作开发仲裁案,某建筑产品专利侵权案,珠海莲溪大桥海事损害赔偿案,某饮食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集团诉讼案,某局行政处罚诉讼案,某局局长(副厅级)职务犯罪案,澳门叶成坚犯罪团伙跨境犯罪案,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清算案等,上述案件的办理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同时,还先后担任了多个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的常年法律顾问。主要的有: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珠海市地方税务局(顾问团成员)、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珠海市路桥管理处、珠海汇达丰电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化格力港务有限公司、中化格力仓储有限公司、珠海电力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珠海正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珠海市百货广场有限公司、珠海市嘉宝华商业有限公司、珠海市南方华力通特种变压器有限公司等。法律服务的内容主要涵盖了立法咨询、行政管理、房地产开发、公司改制与并购、合资合作经营与清算、知识产权等法律事务,所提供的服务优质高效,获得客户的好评。

业务专长

有较强的逻辑思维、口头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善于运用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疑难问题,尤其擅长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担保)法、房地产法等民商法,以及刑法和行政法的实务与研究。

公益工作及荣誉

2002年,参加《珠海市律师执业保障条例》的起草工作;同年,参加全国人大法工委和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立法修正试验工作;2004年,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修改意见稿的起草工作。

2003年3月,获广东省律师协会通令嘉奖;同年11月,在珠海市首届律师电视辩论大赛中获得最佳辩手。

2004年2月,被珠海市司法局、律师协会评选为先进律师;同年11月,又受到珠海市律师协会的表彰。

2005年1月和7月,先后被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聘请为法律顾问;同年6月,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选为"全国优秀律师"。

2006年3月,在珠海市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上当选为珠海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

上一篇:张及之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推荐

热门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