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简历网 > 简历 >

傅崐萁

来源:求职简历网时间:2023-05-11 14:53:40编辑:皮带君

傅崐萁

傅崐萁——人物介绍

傅崐萁(1962年5月8日-),生于台湾台中市,台湾政治人物,亲民党籍。现任花莲县县长,曾任台湾立法部门第五、六、七届(花莲县选区)“立法委员”。

台湾省立花莲中学(今花莲高级中学)

淡江大学交通管理学系

淡江大学大陆研究所硕士

东华大学公共行政研究所

广州暨南大学法学博士班

立法部门(第五、六、七届)“立法委员”(2002年2月1日 - 2009年12月20日)

立法部门全院联席会主席

立法部门“国防委员”会召集人(二连任)

立法部门“预算委员”会召集人

立法部门亲民党团总召集人(二连任)

立法部门世界台商之友会副会长

花莲县客属会理事长

花莲县民防大队大队长

花莲县后山发展协会常务理事长

台湾海峡两岸政经交流协会理事长

花莲县妇女防火宣导大队顾问团主席

花莲县(第十六任)县长(2009年12月20日 -)

所涉的弊案

傅昆萁父亲傅兆林自1996年起担任以制作磁砖闻名的凯聚集团负责人,因公司业绩下滑,1999年傅兆林未经董事会同意即私自贷款1亿2千多万给子公司,再由子公司购买凯聚公司股票来维持公司股价,结果护盘失败,造成子公司亏损,影响投资人权益。傅兆林为弥补资金缺口,指示总经理胡湘麒等人利用子公司支票作担保,向郑美铃借款6千万,但后来无法兑现,2000年2月,凯聚公司再与郑女协议,以子公司股票为担保,借款9300多万元,事后以假交易、作假帐的方式核销帐目,造成多家子公司损失。台北地检署于调查后于2006年3月7日将傅兆林等人依背信、伪造文书等罪起诉,傅昆萁则因无涉案事证获不起诉处分。2010年9月25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审以违反证交法判处傅兆林有期徒刑1年9月、缓刑3年
傅崐萁涉嫌台凤炒股案

傅崐萁涉嫌自1997年7月间起,至1998年12月间止,委由林家榛向股市金主黄任中等人借得四亿余元,炒作凯聚公司、昱成公司及长亿公司股票,被依违反证卷交易法、洗钱等罪起诉,洗钱部分因证据不明确而获判无罪。2009年6月11日,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判处傅崐萁有期徒刑4年、并科罚金2千万,理由是傅崐萁连续炒股严重影响金融市场交易秩序,且态度不佳,未见悔意,又无故不出庭。傅崐萁不服判决,已经向最高法院上诉。

2006年6月,合机电线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获台电“第六输配电工程计划”定单,合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恺悌欲借此利多让股价上扬,找上当时是亲民党籍“立委”的傅崐萁合作,由合机以底价15元提供2万张股票给傅崐萁炒作,并以超过底价之差价为傅崐萁的报酬。傅崐萁邀好友冯垂青、助理廖昌禧、股市名嘴张世杰(古董张)等人合作,并将其中5千张股票交给张世杰,约定差价为张的报酬。张世杰在其主持的电视节目散布合机利多消息,配合大量人头帐户交易炒股,使合机股票从92年10月每股15元,飙涨至93年1月的47元,平均卖出价27.92元,合计获利约9千6百万余元。炒作后,合机股价暴跌,其他投资人集体委托财团法人证券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中心提出告诉。2008年2月5日,台中地方法院一审判处傅崐萁4年6个月徒刑,并科罚金5000万元。后来傅崐萁和投资人保护中心达成和解,承诺赔偿一千多万元。2010年6月18日,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二审依违反证交法判傅崐萁有期徒刑3年6月,并科罚金4千万元。

上一篇:冯爱军

下一篇:高吉喜

相关推荐

热门头条